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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媽咪

立委投票日:還我公投票啦

2008年01月12日
四種投票流程 教你投票
http://mag.udn.com/mag/vote2007-08/storypage.jsp?f_ART_ID=103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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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選會!還我公投票來!!!

今天中午利用有人幫忙顧妹妹的時間到樓下投票
雖然國民黨的政策是拒領公投票,但是基於公投第四案原本就是國民黨提出來的
既然你提出來了,自己就應該要挺到底才是,為政者,怎可反反覆覆,
後來卻不認自己的公投案,這樣以後執政怎麼可以呢
再者,我認為不論是民進黨執政,或者是國民黨執政,都不應該貪腐,
這樣國家才會有希望,所以我支持反貪腐公投案
基於上述兩個理由,我決定要投第四案反貪腐的公投案
而記憶中,之前在電視上看到好像是說只要人還沒出投開票所,就可以領選票
我在第一張桌子領完區域立委跟政黨票之後,想說為了避免手上一堆票,弄得亂七八糟
所以就先去進行圈選與投票的動作,投完後想說,我還沒有出投開票所,
要再回去領公投票時,選務人員竟然不讓我領公投票,
因為他說他們桌子這樣排就是要一階段,他竟然還回我說是中選會沒有宣導好
沒關係,下次還可以再投,真是卡好勒!
中選會只會淪為政黨惡鬥的工具,卻不知善盡國家最高選務機關的職責
應該要辦好選舉,讓選舉過程能流暢、順利的進行
雖然說,投不投這張公投票對結果沒啥多大的差別
但是對於念政治的我來講,對於這種程序上的不公義,實在很難容忍
可惡的中選會,還我第四案的公投票來,我要表達我的反貪腐立場,不行嗎?
連我這種念政治的都沒搞清楚怎麼投票了,更遑論一般老百姓呢?
這不是中選會的失責是什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