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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英媽媽

教會中的紀律 ..

2009年04月10日
教會中的紀律 2/10/02陳腓利牧師 (提前3:15,太18:15-20) 金句:林前14:40



引言:上主日午堂崇拜中,在介紹新來賓時有一位姊妹因與房東有些爭執和不愉快,而這位房東也是本堂的弟兄,她就想利用介紹新來賓的時間來表達一下她不滿的情緒,我當時靈裏覺得不合宜,就攔阻她並請招待同工把她請出去會場,使聚會不受干擾能繼續進行。感謝主!上週已有姊妹幫助他們,讓我們一起同心為他們代禱,使雙方都能彼此諒解,互相饒恕和好,使主名得榮!教會不僅是愛的大家庭,屬靈的學校,也是耶和華的軍隊,所以教會必須講究紀律。

一.何謂教會紀律(提前3:15)

〝無規矩,就不能成方圓〞教會是永生神的家,教會紀律就是神在教會中所設立的規矩,使神的兒女以及在這家中出入的人知道在神的家中當怎樣行,當遵守的次序與規矩,並對違規者有約束、糾正與制裁的力量。



二.教會紀律的重要性行(林前14:40)

一個家如無家規(紀律)教養出來的孩子就會被人輕視〝沒家教〞。一個國家如果沒有國法,就會生亂。一個學校如果沒有校規,就變成學店,誤人子弟。公務人員如果沒有紀律,就會玩弄職權,成為貪官污吏。公司行號如果沒有紀律,就必關門大吉。一支沒有紀律的軍隊,必是一支可怕的軍隊,槍是用保衛國家抵抗敵人的,不是用來欺壓百姓的。早期70年代菲律賓有些警察早上穿著制服當警察,晚上脫了制服拿著同樣的槍枝去作強盜 (加州也發生警察打人的事) 。教會若沒有紀律就必羞辱主名,給撒旦褻瀆的把柄,成為世人嘲笑、攻擊的對象。所以保羅勉勵我們在教會中〝凡事都要規規矩矩的按著次序行〞(林前14:40) 。因為:

1. 教會是社會的良心(榜樣):主說我們是世上的鹽,鹽若不能發出鹹的功用(調味、防腐、醫治的功用) ,就會被世人輕視、踐踏,我們又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燈台上,就照亮一家的人,我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我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我們在天上的父(太5:13-16) 。教會應在社區中發出光與鹽的作用、引導社會驅除黑暗。

2. 神蹟發生前人的預備(路9:14-17)主面對廣大饑餓的群眾(五千人) ,手裏只有兩條魚、五個餅,祂在行神蹟前,對門徒說叫他們一排一排的坐下。每排大約五十個人,門徒就如此行,叫眾人都坐下,(不容易啊!連大帶小約一萬多人),等他們都安靜下來,規規矩矩坐著的時後,主才拿著餅和魚望著天祝福,擘開遞給門徒,門徒遞給會眾,神蹟就發生了!如果我們期待神的能力,祝福臨到我們,我們就要預備早到,往前、往中間坐,整整齊齊、規規矩矩的。阿門?當人有紀律時,神就動工!



三、如何維護教會中的紀律〈太18:15-20〉太5:23-24,26

神非常看重我們與弟兄的關係,若我們心裏對人懷著怨恨,我們的禱告與奉獻就不蒙悅納,所以接受浸禮者 必須先徹底了結以往,饒恕釋放人〈以後施浸者應多問一句: 〝你心裏還有怨恨不能饒恕的人嗎?〞〝沒有!〞才能受浸〉至於施浸者,聖經沒有規定只有使徒、牧師才能為人施浸。初期教會曾有一日之間,信而受浸的門徒增添了三千人的記載〈徒2:41〉,而當時只有12位使徒〈平均每人要為250人施浸,要浸到什麼時後?〉可見一定有其他弟兄姐妹參與。使徒行傳8:12、38也記載執事腓利為撒瑪利亞城的人,為埃提阿伯的太監施浸。

領聖餐、參與分餅分杯的人也應當自己省察,以免吃喝自己的罪(林前11:27-31),這是很嚴肅的事!

所以當有人得罪你時,你的反應如何?懷恨在心?疏遠他?不再與他來往?或到處去宣傳?不!這不是主的教導!太18:15-20是聖經中講到教會紀律最寶貴的經文。太18:15中〝得罪你〞古卷中並無〝你〞字,所以應翻成〝犯罪〞更恰當,不論弟兄(或姐妹)犯了罪(當然也包括得罪你這件事)我們都不應當視若無睹,漠不關心,或礙於情面,明哲保身(參箴24:11-12的警告)當遵照主的教訓,憑著愛心,向他盡上肢體當盡的本份,採取以下的步驟:

1. 第一步:私下交通(太18:15)

(1)儘快主動的去找他交通,不是等他來道歉。

(2)單獨懇談,平心靜氣的規勸,明確的指出他的錯來。

(3)目的是為了挽回弟兄--得了弟兄,不可存得勝的心理,也不可得理處不饒人,"得理"又能"饒人"才容易得弟兄的心,不可高高在上如審判官、法官,應如親密的朋友,一個犯罪的人就是一個失喪的人,"得了"這個詞顯示出,不只是失喪的人被尋回得了益處,對於尋找、挽回他的人也有益處,原來"得了"這個詞是商業用語,是指積攢財富的過程。我們若"得了"一個人就要變得比擁有全世界的財富卻從未得過一個人更富有!"得了"一個人是何等大的福份!因為我們是為自己、為朋友、為教會、為天國得回了一個失喪的人。若因婦人之仁,或怕得罪人而不肯順從主的指示,不敢指出弟兄所犯的過錯,好得著他,教會必軟弱無力,失去見證!但是他若是不聽你,你的責任仍未了,仍應採取第二個步驟。

2. 第二步:帶一兩個證人同去(太18:16)

不是帶凶一點、利害一點的人同去,而是帶比較成熟、有愛心、智慧、權柄的人--小組長、區長同去,不是"告"他,乃是一同來勸他,同時也可以做為證人(申19:15),若還是不聽,就要採取第三個步驟。

3. 第三步:告訴教會,就是告訴教會的負責人、實習區牧、牧師、部門負責人,由他們來處理這件事,教會應彰顯神的慈愛與忍耐,但也應執行神公義的制裁,成熟的教會應能明辨是非,施行神公義的裁決。若還是不聽教會,就應採取第四步驟。

4. 第四步:看他向外邦人和稅吏一樣(太18:17下),及斷絕和他之間的交通,把他從甜蜜的團契中除名。(林前5:3,13)停止他在教會享有的權利,教會不再做他的蔭蔽、遮蓋,成為他犯罪的避難所,教會的聖潔絕不可因縱容一個犯罪又不悔改的人而受到玷污,教會應將這樣的人隔絕在外不與他有任何交通,教會必須在屬天無瑕疵的純潔中運用權柄,例:在台灣立法院議壇上辱罵新科立委陳文茜的林重謨說他與台灣三一長老教會關係良好,但三一長老教會卻表示,教會牧師曾想試著帶領他信主,但他尚未決志,目前只是慕道友而已。(若他是弟兄,教會就有規勸、挽回、制裁的責任和權柄。)

四、認識教會的權柄(太18:18-20)

奉主名所設立的教會是大有權柄的,連 “陰間的權柄都不能勝過祂” (太16:18-19)當彼得被囚在監裡時,教會卻切切的為他禱告,天使就來帶他出監。(徒12:5,7-8)

1. 捆綁與釋放:教會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成熟的教會在地上不但代表天上的主,也影響天上的主,當教會彰顯神的公義、慈愛、聖潔時,就有神的寶座設立,就如彼得以主的權柄審判作假欺哄聖靈的亞拿尼亞、撒非拉。保羅在帕弗用主的權柄刑罰有法術假充先知的巴耶穌(徒13:6,9-11)教會有權柄釋放肯認罪悔改的人,也有權柄捆綁不肯認罪悔改的人。

2. 同心與成全(太18:19)

成熟的教會不但與神同心同掌權,弟兄姐妹之間,也是同心合意的。這節經文常被信徒誤用(因忽略上下文),以為只要兩個人在地上同心合意的求什麼,天父都必成全,其實這節經文是指在執行教會紀律時,不要忘了禱告,也不要急躁,要等待聖靈賜下同心合意的靈,等大家一致同意後再執行之,即使是兩個人一起處理的事,如果在禱告中能同心合意,天父就必印證,為他們成全。

3. 奉主名聚集就有主同在(太18:20)

主的同在不受時間、地點的限制,只要奉主名聚會,不論在任何時間、地點都可經歷主的同在,"奉主名"不是形式,乃在於真正認識主名、相信主名、尊崇主名、順服主名!

這節經文也常被錯用(因不注意上下文)當聚會的人少時,為了鼓勵來參加的人,常有人用這節經文來禱告,其實這節經文是指兩、三個人為了執行教會的紀律而奉主名聚集尋求神的旨意時,主的靈就在他們中間與他們同在,與他們一同定案,教會的決定就是主的決定,就有約束糾正的力量,是具權威的最終裁決,有主的印記和權柄,(就如古代“如朕親臨”的牌子與威嚴一樣)

結論與應用:弟兄姐妹,主愛我們為我們捨命,我們是否愛主呢?你愛主嗎?若愛就應當愛教會,教會是主的身體,是主的心意、是主的新婦,我們應當"保養顧惜"祂,應當維護祂的紀律,使祂毫無玷污皺紋等類的病,當當人人都愛家時,就有溫暖,有光彩!當人人“都愛教會時,教會就聖潔、榮耀!” 你期待看見神更大的榮耀、祝福彰顯在我們當中嗎?讓我們一起來"保養顧惜"教會,維護教會的紀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