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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英媽媽

墮胎人次卻逼近50萬人

2011年08月13日
小組長的話 墮胎人次卻逼近50萬人
Dear all,附加檔案是上個月的一個新聞,是關於去年度(2010年)台灣的新生兒僅僅只有16萬多人,但墮胎人次卻逼近50萬人,而且50萬是一個保守估計的數字,並且按台灣婦產科醫學會的非正式統計,有七成是屬16~20歲的未婚懷孕。再提供另一篇報導的數據,台灣的2007年的墮胎率相較於性觀念開放的法國,以人口比例來計算,台灣的墮胎率是高出法國5~6倍的

當我看到了這個新聞之後,我的第一個感覺是很震撼,因為從來不曉得這個數字是這麼的可怕,我在想,就算是台灣發生了甚麼天災人禍,死傷幾千人就已經很慘重了,一年也不會死到50萬這麼多人。另一個感覺是很難過,因為我們因為自私,親手殺了許多的小孩,流了無辜人的血。我們來看一下流了無辜人的血,會發生甚麼事情。創世紀4:10,該隱謀殺了他的哥哥亞伯之後,神對該隱說:「你弟兄的血有聲音從地裏向我哀告……你必從這地受咒詛,你種地,地不再給你效力……。」我們可以看到血就是那人的生命,無辜人的血是會發出聲音向神哀告的,我相信無辜在腹中被我們剝奪了生命的胎兒,他們會向神哀告;另外我們看到,流無辜人的血使我們從這地受咒詛,地不再為我們效力。

綜藝節目「大學生了沒」幾個月前曾經有過這樣的主題:「如果懷孕了」,讓在場的大學生們來討論,如果還是學生身分懷孕了,要怎麼做,當然現場的意見有正有反,那集支持拿掉小孩的約占55%。大部分支持要拿掉的,是基於經濟考量,沒錢生出來反而害了小孩;或有些是男女感情考量,覺得看對方有沒有很愛自己,或是有沒有想要小孩,或是會不會用小孩當做感情的籌碼,不排斥拿掉。支持墮胎的意見,我感覺大致都是以自己的立場來考量:自己的經濟狀況,自己的感情…好像腹中的胎兒只是一個「東西」,有能力就生,沒能力或眼前狀況不適合,就把「它」拿出來丟掉。但我們都不知道,其實那是一個生命…。

近來經常我們會看到新聞,爸爸自殺或是媽媽自殺,會帶著小孩一起死,或是先想辦法毒死了小孩,然後自已再自殺。我們看到這種新聞都覺得超生氣的!!你自己死就算了,幹嘛帶小孩一起死啊?關小孩屁事啊!?他有他的生存權啊。然後找到父母遺書,上面都會寫著:「我死了之後,孩子就沒人照顧了,很可憐,我就帶他一起死。」哇靠!你又知道沒人照顧喔!?很多人很多機構都可以照顧這些孩子,他想活下來,一定有人可以照顧他。父母只擁有孩子的監護權,卻不擁有孩子生命的所有權。我們看到這些父母剝奪孩子的生存權都會覺得好生氣,但許多人卻不會對墮胎,剝奪胎兒的生存權,感到生氣,因為我們許多人都不認為、都不覺得那是一個生命,似乎沒成形就不算生命。所以才會因為環境不適合,就覺得生出來是害了他,但我必須要說,其實拿掉才是真正害了他,而且是謀害,等同直接用繩子勒死他。何西阿書4:6提到:「我的民因無知識而滅亡…」我們必須讓人們知道那是一個生命,我們知道真理的人,神將一個責任擺在我們身上,就是將我們所知道的,再傳出去,不讓這個世代、這個國家因沒有知識,而進入滅亡的路。

其實神擺放在我們裏面的良心也是隱隱知道,胎兒就是一個生命的,無論法律上怎麼規定,無論醫學上如何認定,幾個月才算是有生命。但我們心裏都隱隱知道,的確是有一個生命在腹中成長。我們可以看到隨著台灣墮胎率不斷上升,我們民間信仰的廟、宮、道場,也開始在招牌上增加一項業務,叫做「嬰靈超渡」。如果人們心裏不覺得胎兒有靈魂,就不會有一家家廟宇道場,開始這項業務,滿足人的需求。只是這「良心裏的知道」或是「良心裏的罪咎感」卻被魔鬼所蒙蔽利用,去尋找假神了。

社會上另有一群人則是反對過去的父權體制,不斷強調,女人是有主權的,女人不再是男人,或是家庭的附屬品,「女人對自己的身體有完全的自主權」,女人的身體,女人自己來決定。政府對於墮胎設立了思考期,這群人會覺得政府以及醫院不尊重女人的大腦。這群人我稱他們為「女性主義者」。我沒有說女性爭取權利不對,的確在華人長久的父權體制下,許多女人的權利都被忽視了。但我覺得他們某些論調是很自私且可笑的,他們「用剝奪一個人的生存權,來證明對自己的身體有自主權」這件事真的是自私且荒謬的,感覺像是去剝奪一個更弱的,來證明我不是最弱的。在男女性愛關係這件事上,在墮胎這件事上,女人真的是最弱勢的嗎?不!有另外一個人才是最弱勢的,他不會說話,他無法爭取他的權利,他沒有力量,他沒有辦法保護自己,也無法逃跑,他所能做的只是靜靜的任憑別人處置他的生命……腹中的胎兒,他才是最弱勢的。如果真的要證明對自己的身體有自主權,就應該是保護自己的身體,斷然拒絕不在婚姻中,不被保護的任何性愛關係;而不是先發生性愛,再用墮胎來證明我有身體自主權,我可以處理我的身體。

當然,我沒有否定男性的責任。而且男性經常是這些事情的始作俑者,但是男性也是最方便逃避責任的,畢竟孩子不是在自己的肚子裏。所以弟兄們,尊重同為神所創造的女人,也相信蒙福的性關係,必須發生在婚姻中,而即便進入婚姻,也尊重神將一個新的生命擺放在你的家庭中,無論你覺得他來的是不是時候,他是被神祝福而來的,他是神所賜給父母的美好產業。男人是婚姻的頭,男人要從神那裏,得到正確的價值觀來帶領家庭。

我還是要提到這句經文:「我的民因無知識而滅亡…」神責備當時的祭司以及一切有知識,知道神律法的人,沒有將知識傳遞給百姓,以致於整個以色列民族,走在靈性混亂、道德淪喪的路上。我們在這個世代也是神所首先揀選,有著神所賜的知識,我們有一個責任,就是將我們所知道傳遞出去,不讓這個世代、這個國家因沒有知識,而進入滅亡的路。如果有一天,神將一位正在猶豫要不要墮胎的母親或是父親,帶到你的身邊,記得,將屬乎神的知識告訴他們,不要使他們因沒有神的知識而滅亡,也使得台灣不走在滅亡的路。將福音告訴他們,福音就是Good News,就是好消息,告訴他們無論是因為甚麼事情而懷孕的,神對這個孩子有一個美好的計畫。是!的確,這個孩子可能是在一個犯罪的性關係中發生的,但好消息是,神依然祝福這個孩子,好消息是,將我們所犯的錯誤交在神手中,神可以使它翻轉成一個美麗的祝福。是!的確,這個孩子好像真的來的不是時候,但好消息是,在神時間表才正是時候,神的供應會源源不絕,神要自己肩負這個孩子的責任。

我知道,許多時候真的沒有辦法否認,每個人都有很多的難處,而沒有辦法生下孩子。而我們也沒辦法幫對方決定甚麼,因為對方每一個決定,都是自己要付上生活的代價,而不是我來付代價。所以我們能做的是將好消息告訴他們,這樣就夠了。將屬乎神的知識告訴他們,將神對孩子的美好心意告訴他們,將神對父親母親的美好心意告訴他們,將神對親子關係的美好心意告訴他們,將神對家庭極大的祝福以及應許告訴他們,將神的能力將神的慈愛告訴他們……然後,其他的一切就交神吧,要是我們把所有事情都做完了,祂會很沒有參與感的。^____^

如果在禁食禱告的時候,你有感動,我們也一起在禱告中,將台灣的高墮胎率交給神,願祂真理的靈,慈愛的靈運行在台灣,願祂的國降臨,祂的旨意行在台灣如同行在天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