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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佳廷

預算保留

2016年12月18日
一、本局所屬各級學校含市立大學暨教研中心需辦理附屬單位預算保留者,請於105年12月20日下班前於表單系統填報「105年度各附屬單位預算保留預計表」(表1 )(檔1) ,無須保留者請填0,紙本請於表單系統列印並請機關首長核章後自存以備查詢。
二、須申請專案預算保留者,亦請於105年12月20日下班前填報「附屬單位預算保留申請審議明細表」(表3 )1份 (檔案2) ,以Excel表格A3列印並請機關首長核章後於同年12月21日下班前逕送1份至本室各承辦窗口。
三、保留預計表(表1 )填報說明:保留項目包括購置固定資產、購置無形資產、遞延支出之本年度可用預算數,含以前年度保留數、本年度法定預算數、補辦預算數、調整容納數,不含局撥統籌款之遞延支出。(可參考流程圖如檔案4) ;各校如未及補辦預算惟已先行付款者,依預算法相關規定「無法」辦理保留。
四、保留審議明細表(表3;市立大學為表2)填報說明如下,書面資料逕送本室各承辦窗口,並以電子郵件傳送電子檔。
(一)表3「申請保留數」一欄應與表1「預計提報專案會議審議申請保留金額(9)」相等。
(二)項目名稱請按保留原則(檔3)規範內容詳實填列。
(三)以下類型案件比照去年須提預算專案保留會議討論:涉及訴訟之一般保留案件,如其已保留可執行年度達4年以上者(例如:101年度之涉訟案件,已保留至102、103、104及105年度等4個年度繼續執行仍無法完成者。
五、一般保留送件審查時間將另行通知。
六、各業務承辦聯繫窗口:
(一)董展維([email protected]):201-255, 261,316
(二)林翠玉([email protected]):101-804
(三)詹雅譯([email protected]):051-076, 571-616
(四)黃智鶯([email protected]):521-559, 617-656
(五)馮 靜([email protected]):401-450, 461-510, 701-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