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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王子陛下

車禍調解會

2011年06月17日
今天請假,要陪老公參加調解會。
應該只要早上半天的時間啦,我一發狠就給他請假請了一整天。
調解完應該會賠錢,心情不好所以放假一天啦。XD

早上9:20就到了
等了一會兒另一方才到場

我提了同事敎我的路肩問題,希望能夠依比例究責。
但老公之前筆錄做得不好,初步鑑定書是把責任都歸在我方。
我提路肩時,調解委員說他們不是法院,無法判定對錯,只能試圖調解有意願和解的雙方。

與老公發生的事故對方是一位20多歲的小姐,還滿強悍的。
他提賠償金額兩萬,主要是修車費用+他後續想去做中醫針灸復健。
(他變聰明了啊,應該有查過。之前他是說他請假四天+精神損失哩)

調解委員問他,是不是說如果到時候他覺得沒什麼問題,就不會去看中醫了?
跟他同行的男性友人也很強勢,說調解委員不該問這種假設性的問題。
拜託,他們自己說的就是假設性說法了。
他說日後打算去看,誰知道會不會去看呢?
看他的就診紀錄,已經一個半月沒去醫院了,拿了調解的賠償金,會去看中醫才奇怪了。
大家心知肚明,就是來敲一筆啦。

後來我們跟對方有點口角衝突,調解委員馬上把我們分別帶開。
在我們這邊的調解委員跟我們說,現在最麻煩的就是對方有受傷,他可以提傷害告訴。
(那小姐也的確已提告,昨天我們就接到警察說要做筆錄的電話了)
只要我們確實有部份過失,哪怕是只有 1%,傷害告訴一定會成立。
傷害告訴成立後,我方就要先付三萬 (我不知道是什麼費用,可能是訴訟費用?)。
且會留下一個傷害的前科
所以建議我們與那小姐和解,畢竟他要求的賠償金額還低於三萬。
至於金額可以跟他再談

後來又來一個調解委員,是個先生,一直希望我們用 1.6 萬的金額跟對方和解。
應該是已經探過對方口氣,知道底限吧。
所以最後就用一萬六和解了
沒辦法,如果真的被告傷害,至少三萬起更不划算。

這次事件後
我有幾點心得

一是調解會基本上不去判決誰對誰錯的,有理也沒用。
調解會就是盡快搓出一個數字讓大家同意調解吧

還有更重要的一點,
以後只要被對方傷害了 (不管有意無意)
只有對方有過失,就找談他和解吧,然後索取低於三萬的賠償金。
不然就告他吧

是這樣嗎?
所以這社會上真的很多壞人 Orz
Sigh...

賠完 1.6 萬,kimogi 真是有點不爽,但也不是什麼大錢。
事情過了就過了,希望老公能記取教訓,以後開車能更小心才好。
那這次賠款就算是有代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