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要準備之文件:1.戶口名簿正本並附繳影本乙份或最近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2.白底彩色照片二張3.父或母或監護人之身分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各乙份可請旅行社代辦,但要先帶小孩到戶政事務所申請人別證明(證明照片與小孩是同一個人)不然就親自帶小孩去外交部領事局辦理→去台北或台中(台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3號1樓)申請護照、簽證及文件證明櫃台受理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午:08:30—下午:17:00(中午不休息,另申辦護照櫃台每週三延長辦公時間至20: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