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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娃媽

支持公開哺乳權!

2005年11月07日
聯合晚報社論
支持公開哺乳權!
三、四十年前,用牛奶哺餵嬰兒,被認為是「進步」象徵。而現在,觀念改變了,母乳哺育小孩,不但最自然,而且對孩子的健康有幫助。母乳媽媽越來越多,可是一旦帶小孩出門,孩子肚子餓了,到哪裡餵小孩呢?於是,台北故事館前幾天就發生了這樣的荒謬情節:哺育母乳的媽媽被請出館外,要到沒人看見的後走廊才能給孩子餵奶!

這情節發生在台北故事館,絕非巧合,它也隨時可能發生在台灣其他任何一個公共場所內,包括捷運車站與車廂裡。媽媽用母乳餵自己的孩子,是媽媽的天職,是再自然、再美不過的畫面了,為什麼要遭到這樣的對待呢?有人認為這樣「不雅」、「有礙觀瞻」、「妨害風化」。可是,這倒奇怪了,電視上每天那麼多藝人坦胸露背,露出大半乳溝還不夠,還要露下面的股溝,這些行為怎麼不被說成「不雅」、「妨害風化」呢?又,有多少女性不是衣著暴露的出入各式公開場合嗎?為什麼她們不被「請出去」?刻意的暴露,可以;為了哺育下一代,必要的暴露,則不可以!這不是很奇怪的價值觀嗎?只顯示我們這社會,是很虛偽的!

可能有人要說,就是因為媽媽袒胸餵乳,涉及到裸露乳房這個性象徵,所以才不可以在公開場合。很好,我們不妨再上一課。乳房的原始功能,是哺育嬰兒,並非天生就是「性的象徵」。乳房成為性的象徵,是後來的事情,而且也不是每個民族都如此。有人或許又會說,既然現在乳房成為性的象徵,已經是不爭事實,如果有人在公開場合袒胸餵乳,會讓有些人感到不自在。這想法很有趣,我們仍要辯它一辯。有女性履行母親的天職,她自己都不在意被別人看到裸露的乳房,而他人看到乳房卻只想到性,因此不自在,所以必須隔離這些母乳媽媽。這算哪門子道理?履行母職的母乳媽媽,在公開場合變成了「少數」而需要被隔離,袒胸露背的藝人,卻成天透過電視和網路,把「公開場合」延伸到每個家庭中,這到底是哺乳媽媽奇怪,還是台灣社會變態呢?

不少國家已立法保障公開場合餵哺母乳的權利,美國則有近一半的州,立法禁止他人干預餵哺母乳。台灣的公共機構,是該跟上腳步。民眾若看到媽媽露出乳房餵哺嬰兒,應該投以尊敬讚嘆眼光,這是母性光輝!

【2005/11/07 聯合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