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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 7�1回歸首長制

2012年06月21日
資料來源 工商時報 刊載日期 2012年06月21日
金管會 7�1回歸首長制
【工商時報 第A4版╱綜合要聞 記者彭禎伶 】

  7月1日起金管會將由委員制回歸首長決定制,僅設諮詢委員會,由經濟部長、財政部長、法務部長及3位現任委員擔任成員,每月開會一次,提供諮詢、跨部會協商,金管會高層表示,未來決策速度將更簡捷明快。

  據了解,目前以現任金管會主委陳裕璋出任改制後首任主委的呼聲最高。未來金管會主委將負政策成敗責任,過往有些必須送委員會討論的重大政策、懲處案,未來可能由各局送主委決定即可拍板,有助強化效率。

  針對金管會改制後的諮詢委員會成員沒有中央銀行代表,金管會表示,主要是先前在央行理監事會成員討論時,金管會即未加入,央行認為雙方已有金融聯繫會議,因此彼此不必再成為對方委員會或理監事會成員。

  也因此,金管會諮詢委員會成員除了原本3位專任委員,組織法上也只有經濟部、財政部及法務部部長。金管會表示,3位專任委員仍有2年任期保障,職務比照13職等,即相當於銀行局長,未來仍可能會專案督導一些金融監理研究案,並出席諮詢會議;其餘諮詢委員則是有開會才會出席。

  金管會強調,由於仍設有諮詢委員會,透過跨部會首長的參與、協商,許多重大金融政策可事先取得跨部會意見,委員會功能將更擴大。

  行政院組織法99年修正後,已確定金管會回歸行政體系,不必再設獨立的委員會,金管會組織法也跟著調整,確定今年7月1日後,6位專任委員只剩下3位仍有2年保障任期的委員留任,包括楊雅惠、謝易宏及林建智,將繼續以專任委員身分成為諮詢委員會必然成員。

  金管會是民國93年7月1日成立,是台灣金融史上首個由委員會合議制、且強調獨立行使職權的最高金融監理單位,但經過8年、7任主委及代主委後,金管會合議制即將走入歷史,回歸原先財政部金融監理的首長制。


張士傑:政策若未充分討論 風險大
【工商時報 第A4版╱綜合要聞 記者彭禎伶 】

  「第一任金管會委員會是9個太陽,第二任只剩下月光,」曾任金管會委員的政治大學教授張士傑表示,金管會改回首長制,誰作的政策決定即由誰負全責,有助金融監理「權責相符」,決策效率也一定會提升,但未充分討論就急於端出的政策,未必是好事。

  張士傑民國95年接任金管會委員,當時正是禿鷹案、龔照勝案剛發生沒多久,金管會風雨飄搖的時刻,他歷任呂東英、施俊吉、胡勝正、陳樹、陳(沖)、陳裕璋等主委,回顧4年的金管會委員生涯,張士傑說,這是學界了解政府行政、也提供行政體系相關專業建議的難得機會。

  由於第一屆金管會委員大鳴大放,提出很多超出行政體系想法的政策,重罰會計師、券商等,鼓勵惡意併購、推動金融併購案自動生效制,被外界批評為一天一把號的9個太陽時期,讓第二任委員張士傑、林國全、施俊吉在金管會動盪時上任,行事更為低調。張士傑說:「第二任不再是太陽,只是提出建議的月亮。」

  張士傑表示,金管會回歸首長制,任何決策不再由委員會共識決,由首長負施政責任,但上令下達的施政方式若未經充分討論即上路,風險相對較大;過去有委員會可折衝、有各類意見可參考,缺點是權責未必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