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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酒渦Babyの酒渦Mami

從交通事故學習

2011年12月25日
從外婆家離開 行經中山高快到仁德交流道時 發現有事故 由次是剛發生 所以還沒有警車在現場 偶看大家一開始車速都跟偶們一樣快 到最後靠近時看到 才放慢擠在一起經過 很危險 說著要不要打電話進警廣告知大家 拔比說應該有人打了 也馬上轉開廣播聽 就聽到廣播在說這事故

妳:開車跟騎車哪種危險

偶:騎車就像人包鐵 當然就比開車是坐在車內鐵包肉危險 所以若是機車與汽車的事故 騎機車的人受傷 又現場沒有人看到事發過程當證人或監視器沒有拍到當證據 人家都會說是開車的錯

妳:那要賠錢還是怎樣嗎

偶:沒受傷 只有車子壞就賠錢 若是人受傷就叫救護車 若是肇事者就讓警察帶回警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