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ebook pixel code

Emily

高雄醫學大學教師研究論文獎勵要點

2017年03月15日
1.發表於Science或Nature或期刊之I.F.達30.0(含)以上之文章,每篇獎勵金新台幣100萬元。依貢獻度以下列比例計算獎勵金額,論文貢獻度高者優先補助,每篇以補助一位作者為原則。
(1)通訊作者以100%計算之。
(2)第一作者以100%計算之。
(3)第二作者以30%計算之。
(4)其他作者以10%計算之。

2.另為強化本校大學評比能量本校所聘任之高被引學者(須在Clarivate Analytics公布之高被引學者名錄以本校為主要單位登錄之),經校長所組之臨時特別委員會審查核定後,得於當年度獎勵最高150萬,但不得再支領本要點之其他獎勵。
3.I.F.達20.0(含)至30.0(不含)者,每篇獎助500點。
4.I.F.達15.0(含)至20.0(不含)者,每篇獎助300點。
5.I.F.達10.0(含)至15.0(不含)者,每篇獎助200點。
6.I.F.達8.0(含)至10.0(不含)者,每篇獎助150點。
7.I.F.達5.0(含)至8.0(不含)者,每篇獎助100點。

刊登於SCI或SSCI,其I.F.未達5.0之學術期刊者,依下列標準獎助之:
1.排名於前百分之五(含)者,獎助100點。
2.排名於前百分之五(不含)至百分之十(含)者,獎助80點。
3.排名於前百分之十(不含)至百分之二十(含)者,獎助60點。
4.排名於前百分之二十(不含)至百分之四十(含)者,獎助40點。
5.排名於前百分之四十(不含)至百分之六十(含)者,獎助20點。
6.排名於百分之六十(不含)以後者,獎助5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