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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皮蛋寶貝

哥的contract

2013年03月05日
哥哥晚上回家,衝著從書包拿出一本簿子,寫了2頁的contract,
老師在聯絡簿寫,這是和哥哥的約定,不遵守就一個星期的遊戲時間取消。

媽咪問哥哥,班上幾個小朋友寫這個,哥哥說2個。

哥哥這2天一直被告狀,昨天的問題還懸而未決,今天又有新狀況。

媽咪先針對昨天的問題,很嚴肅地和哥哥做一次演練「到底怎麼發生的?」
所以,結果應該不是其他小朋友說謊,但哥哥看來也非惡意,
感覺有點像彼此的認知不同,因此被告狀。

針對昨天這個問題,媽咪就處罰哥哥罰站,原因是「當放羊的小孩 ~ 說謊話」。

Contract的簽名留給爸爸看怎麼做比較好。
(媽咪跟哥哥說不簽,哥哥說那我找爸爸簽好了。)

爸爸回來看到罰站的哥哥,「耐心」跟哥哥講道理,後來看到contract一把火就上來。

爸爸問哥哥知道這是什麼嗎?
哥哥說,老師說要簽的。(慘了,哥哥根本就不懂)

爸爸和媽咪的想法相似,這東西好像悔過書,
怎麼感覺好像父母到校,幫孩子的悔過書上面,為孩子的行為背書簽名。

要簽嗎?

哥哥不是那種調皮倒蛋的小孩,會故意抓弄人的那種,
他是熱情,喜歡跟人碰觸,會喜歡抱人、摸臉的那種,
如果別人不能接受哥哥的熱情,就會反感。

那,到底要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