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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gel 妤&搞怪威の媽咪

吃主喝主

2007年02月21日
吃主喝主 約6:47-57
耶穌說:「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生命的糧;人若吃這糧,就必永遠活著。我所要賜的糧,就是我的肉,為世人之生命所賜的。」因此,猶太人彼此爭論說:「這個人怎能把他的肉給我們吃呢?」耶穌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沒有生命在你們裡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
這段經文難以被人理解,也不容易被人接受。吃耶穌的肉,喝耶穌的血,這到底是一種什麼宗教呢,真是叫人感到莫名其怪!

主耶穌以五餅二魚使五千人吃飽的神蹟,這是唯一在四本福音書中都同樣提到的一件神蹟。這件神蹟功效相當大,難怪當場人們立即要主耶穌作王。有句俗語說:「有奶便是娘。」西方人很重視「愛情與麵包」。我們中國人說:「民以食為天」我們還常常引用一個典故:「三軍未動,糧草先行。」看來:糧食與生命是分不開的。

主耶穌講論的是生命的糧,但是眾人只是著重神蹟與肉身的關係,而不懂得:信靠耶穌的目的是要從耶穌的身上支取永存的食糧。究竟「生命的糧」是什麼?「血與肉」又是什麼?主耶穌說:「信的人有永生。我就是生命的糧……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生命的糧;人若吃這糧,就必永遠活著。」耶穌在這裡講了信心與生命,生命與生活的整體關係。耶穌進一步說:「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裡面,我也常在他裡面。」

因此,「生命的糧」指的是人與上帝的一種關係,不單是指維持生命的食物。換言之,人與上帝的關係沒有間斷,這個人就有了「生命」。人與上帝的關係阻隔了,這個人就「死了」,沒有生命了。而這種「阻隔」,指的就是人的「罪」。

要得到這種永恒的生命,就必須經過以下這幾個步驟:
一、要通過某種機會、某種辦法、某種關係,如聽牧師講道、聽人作 見證、閱讀聖經,才能夠接觸到耶穌——即聽到耶穌、「見到」耶穌、「摸到」耶穌。否則,就與耶穌沒有任何關係。

二、當我們接受耶穌作我們的救主,就是進一步來到了耶穌的面前

三、我們便開始有福分吃耶穌的肉、喝耶穌的血。關於「吃主肉、喝主血」的真正涵意,指的就是主耶穌的救贖工作。主耶穌為人類的罪過被釘死十字架上,捨身,流血,使人類的罪得以赦免,也就是「代死」和「代贖」。因此,「吃主的肉」就是從主得著永活的食物;「喝主的血」就是從主得著永活的生命。再清楚的說:
「吃主的肉」就是,讀聖經,吃神的話,領受主的話,信靠主的話,遵行主的話,靈性就豐盛健康了。
「喝主的血」就是,認罪悔改,罪被主的寶血洗淨,又被主的聖靈充滿,得著了永活的新生命,有能力的新生命。

主耶穌強調說:「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吃我的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裡面,我也常在他裡面。」耶穌在這裡所說的「肉」和「血」,是指他道成肉身具有人性後的肉和血,也是表明他的肉和血是靈魂的真正養料,讓所有「吃主肉、喝主血」的人有份於基督的生命和死所帶來的一切好處,即立刻得到永生。

有人作詩說:生命的多少是用時間來計算的,生命的價值是用貢獻來計算的。但聖經說:生命的存在完全是透過我們與上帝的關係,生命的糧就是耶穌基督。因此,生命、生活都不能離開耶穌基督,無論是個人、家庭、社會、國家,都需要耶穌基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