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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莓璇ㄉ媽

拒絕

2012年07月25日
再三考慮的結果

一來大公司的派系特多
這主管會私下找人
很明顯就是找自已人
但如果哪天被鬥來了
我呢
我沒辦法跟這些人鬥

二來工作地點在新店(太遠)
這工作勢必常加班
回到家不就九點、十點
如果要因為這頭銜拼個兩年
被鬥掉也無所謂
但璇這值青春叛逆期
需要我好好的陪伴在身邊
就怕她走錯一步

最後我還是決定放棄

說真的我不會後悔
也不會難過
我反而很開心
因為這證明我的工作能力
是值的這個身價的
我也是可以領到這樣的高薪
為了璇,我甘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