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要發放消費券,目前是最熱門的話題,常在捷運上無意中聽到有人說要買什麼、用在那裡之類的……。
瑜兒爸:「瑜兒,那消費券妳有要買什麼嗎?妳可以用一部份。」
瑜兒:「我又沒缺什麼,我的消費券給你。」
瑜兒是十足的鐵公雞,物欲極低,每年收到的壓歲錢也都交給瑜兒爸。
她是在小二時開始擁有零用錢,但無固定金額,都是我們隨興所至50、100的給她,累計至目前已有近四千元。曾告訴她:「妳可以自由支配零用錢來買喜歡的東西。」
這學期她曾提過,有同學的零用錢是每個月固定300元,瑜兒爸跟她說:「那以後妳的零用錢也如此好了。」她則回應說,「不用啦,反正我沒有什麼要買的。」
想想她目前自己會買的東西,除了到金石堂書局(她有學校發的禮卷)買一些筆和文具,其餘的東西都不曾買過,零用錢始終是只進不出。
而在開學時,要她帶100元的零用錢放在書包以備不時之需,到了學期末,那100元仍是原封不動。
我曾問瑜兒爸:「唉!她會不會到國中,都不會用錢啊?」
(我不希望她變成守財奴。) 瑜兒爸:「不會啦!妳想太多了!」
(OS:但願如此啦!) 我想,給孩子零用錢,是用來學習如何使用金錢的工具,不是拿來存的,能夠讓孩子感受到自主權、學習管理金錢。
我應該改變一下策略,製造讓瑜兒花錢的環境,她才有學習的機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