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握壽司 & 小草莓 生活五四三

玩樂

2014年04月19日


除了生日可以買玩具以及耶誕節聖誕老公公送來禮物之外,其他時候我並不會讓孩子買玩具,
在家裡他們可以拿來玩樂的實體玩具很匱乏,加上家裡沒有電視,
他們必須靠自己想辦法要怎麼度過閒暇時刻,要靠自己想出玩具想出玩法,因此一個紙箱、
一條薄被、一頂帽子都可以在他們的巧思之下,在家裡瘋狂的玩上大半天,出遊在外的時候亦是,
一片葉子或是一棵松果都可以讓他們玩得起勁。

這麼作有些刻意,原自於過往還是兩人世界時,看著同行的朋友每到一個景點便買玩具給兩個孩子,
一個有另一個也要有一模一樣的,否則就會吵,到了下一個景點一樣上演同樣的戲碼,
繼續吵繼續買,而上一個景點買的玩具已經隨手放著不玩了,
一天下來三個景點總共買了三種玩具共六件,我心想這兩個孩子應該不記得今天到過哪三個景點,
也無心欣賞父母安排的風光,他們大概只記得買了三樣玩具,
而這三樣玩具的保鮮期隨著下一個玩具的出現而過期,我想著這樣對父母或孩子彼此都好嗎?
父母花了一點小錢買到了寧靜,孩子買到了新鮮,除此之外,應該還買到了無感。

玩這件事應該是自己控制,而不是被物體控制,我這麼覺得,讓孩子透過自己的腦、眼、耳、鼻、
口、手、腳、心去感受與領略,如實的了解自己的需求而走出屬於自己的風格與快樂,不只是玩,
人生與生活亦是,希望由內而外展現,那麼我想在他玩樂的那一當下主控權是內在的他,
即便這個行程是由父母決定,他都容依環境從容的調整與決定自己的行動,
而不會求助於外的問我能玩甚麼,我不知道要玩甚麼等等。

不出遊的禮拜六,我唯一給孩子的規定是要先寫完作業,但起床的他們已經開始玩樂的點子,
還未寫完的姐姐想要弟弟幫她跑腿,想出了警察先生的遊戲,
能當警察先生的弟弟也樂得幫姊姊跑腿,跑完腿之後,他從家裡找到了一些小道具戴在身上,
認真的說他是交通警察,站在客廳的中央指揮起交通,很逗趣的樣子,他玩得很開心,
而我則很開心他懂得玩樂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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