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的小孩頂撞我時,我想告訴他, 下列的事任選一樣,做到後,才有頂撞的權利: 1. 連續3個月每吃完一餐就須催吐(孕吐) 2. 乳頭被別人吸到破皮達一個月(餵奶) 3. 肚子塞一顆籃球達3個月(懷孕) 4. 接受皮鞭抽打達48小時(生小孩) 5. 10個月不能喝冰水、咖啡、茶 6. 5個月睡覺不能翻身 7. 10個月不能出遊遠行,不能跑跳 8. 10個月不能生病,要不生病不能吃藥 9. 至育幼院把屎尿一個月 10. 晚上睡覺每二個小時起床一次,清醒30分鐘達一個月 寫完上述10項,我覺得當娘的真不是人幹的。 想起一個高中同學他說:有一次頂撞母親,父親把他從椅子上踹下來,斥責他: 你的母親是我捧在手心的寶,我呵護她,照顧她,對她輕聲細語, 你憑什麼對他大小聲 !!! 我的同學再也不敢頂撞母親了。希望我孩子的爹也會這樣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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