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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電信『莫拉克颱風』受災客戶關懷及便民措施

2009年09月15日






中華電信『莫拉克颱風』受災客戶關懷及便民措施






中華電信為協助「八八水災」災區民眾儘速重建家園,自即日起至9/30,特實施電信費減免優惠及便民關懷措施,並提供受災客戶辦理話費減免、停話或解約等服務。


各業務關懷措施如下:

一、行動電話客戶
  提供受災客戶,每月通信費500元優惠(不含2G GPRS通信費、發送國際簡訊及0204等各項
  代收費用),為期四個月;延緩催費及停話三個月;並提供客戶故障SIM卡免費換、補卡
  、多款0元手機選購、手機免費充電等措施。


二、市話及寬頻客戶
  提供受災客戶免收市內電話月租費兩個月、市內電話及國內長途電話通信費半價優惠兩個
  月;申請市話移機、寬頻(ADSL及光世代)移機,免收相關移設費。自8月8日起至修復日止
  障礙期間,減收市內電話、HiNet上網及MOD月租費,並將延後帳單催費及停話三個月。


三、通信設備故障服務
  客戶向中華電信租用之話機、寬頻數據機及機上盒等通信設備,因淹水無法使用者,將予
  免費更換。屋內配線若為客戶自行維護者,中華電信將協助客戶予以換修,僅酌收派工費
  200元(材料費另計)。


四、受災客戶關懷服務


  於災民收容所成立臨時服務中心,設置免費上網區及免費市內電話,供災民使用;未來將
  配合政府於災民組合屋聚落建置電腦教室,免費提供災民上網學習。


  關懷服務受理方式:
  1. 受災客戶本人親辦:無法出示證件者,詢問並核對「租用人」相關資料。(註:新申請得
   以客戶市內電話資料查核或村里長證明)
  2. 受災客戶無法親辦:限災民直系或兄弟姐妹親屬代辦,除出示受託人雙證件正本外,並
   應詳述前項「租用人」之相關資料。
  3. 事後補核證件。
  4. 災區受災戶罹難者合約未到期解約,依下列規定辦理:
   (1)若有受災客戶死亡證明文件者,可由直系或兄弟姐妹親屬代為辦理退租,免收欠費及
    違約金。
   (2)若無受災客戶死亡證明文件者,可由直系或兄弟姐妹親屬切結方式代辦退租,免收欠
    費及違約金。
  5. 受災戶失蹤者,直系或兄弟姐妹親屬可先辦理停話,失蹤證明文件後補,並延緩催費及
   停話三個月,如事後確認為罹難者,亦免收欠費及違約金。


  前述相關優惠及便民措施之災區受災戶認定,依行政院頒定為準。


  受災客戶如有上述服務需求,請洽中華電信免費服務電話:123,手機請撥0800-080-123,或
  至中華電信服務中心或災區臨時櫃檯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