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返鄉車比較早到中正交流道集合點,不過開車時間也是A2規定的19:40,結果F2的同事田維瀚沒搭到車,這次剛好是輪到樓友當車長,他昨晚一路自責,今天就來我們五樓找田維瀚道歉,不僅如此,還拿車錢給他說要補償他,我是覺得很無言,這樣以後沒搭上車的人,不就都要車長自己挑腰包補貼了,要擔責任還要自己賠償這樣的情事,這種鳥事我不想幹,我看我該跟A2說說我以後不想當車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