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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糖的媽 2

105 年高雄市推展智力運動青少年橋藝錦標賽

2016年12月17日
12/17(六)光榮國小橋牌比賽相關訊息通知:
1.集合時間、接送時間8:00、17:00
2.集合、接送地點:光榮國小門口(集合時勿走進學校內,直接在大門口就好,我才能方便找到學生)
3.穿著:三年級學年服(在大禮堂比賽,現場有300-400人,應該不太會冷)
4.攜帶:水壺、筆
5.其他問題:家長可以不用整天在現場陪小孩喔~
6.午餐:個人比薩+50嵐珍珠鮮奶茶(如對午餐有其他建議,歡迎提出討論喔!如果家長

有要自送餐點來的也可以喔!)午餐不需繳費,因為有學校的經費補助+橋牌的公基金。
另外,12/12(一)有訂蛋包飯75元的,若還沒有繳交的可以這一兩天請學生交給我~
比賽場地:光榮國小3樓大禮堂,若中途要來看一下小孩的,可以直接到禮堂。

吃飯地點:可能在一樓走廊(地點不一定,要看當天佔到什麼位置)
光榮國位置:五福四路'(四維國小往雄女的方向,(要過橋)
過橋後,遇到大智路右轉(地址:高雄市鹽埕區大智路15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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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zxm.ks.edu.tw/index.php?page=main_02_list&DP_Pa=NTg4&DPID=NjAy&DP2ID=NjA=


105 年高雄市推展智力運動青少年橋藝錦標賽計畫
一、主旨:推廣校園橋藝活動,執行全民體育普及政策,推展正當青少年休閒運
動競賽,提供多元才能發展機會, 提升本市橋藝水準。
二、主辦單位: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三、承辦學校: 高雄市光榮國民小學、高雄市壽山國民中學
四、協辦單位:高雄市資優教育資源中心、國立中山大學、高雄市體
育會橋藝委員會
五、比賽時間: 105 年12 月17 日( 星期六) 08: 30~17: 00( 賽程
視報名隊伍決定)
六、比賽地點: 光榮國民小學(80343高雄市鹽埕區大智路150號)
七、報名資格:
(一)大專成人組:
1.迷你橋牌,高雄市政府所屬機關同仁及高雄市市民得自由組隊報名參加
(若隊數超過16 隊則另行分組)。
2.合約橋牌,喜歡動腦、愛好橋牌者得自由組隊報名參加(16 隊額滿)。
(二)國中組迷你橋牌:以學校為單位組隊報名參加,(16 隊額滿,若該校人
數不足,得跨校組隊報名)。
(三)高中組迷你橋牌:以學校為單位組隊報名參加,(16 隊額滿,若該校人
數不足,得跨校組隊報名)。
(四)國小、國、高中學生組合約橋牌:以學校為單位組隊報名參加。(若該校
人數不足,得跨校組隊報名;16 隊額滿,若國小合約超過6 隊則另行分
組)
(五)國小學生組:迷你橋牌
1.男子組:以學校為單位組隊報名參加。
2.女子組:以學校為單位組隊報名參加,唯限定賽員必須均為女生。
3.混合組:以學校為單位組隊報名參加。(每場必須2 男2 女下場比賽;
男生坐南家及東家、女生坐北家及西家。)。
4.入門組:以學校為單位組隊報名參加,唯限定賽員必須均為1~4 年級小
朋友。(若該校人數不足,得跨校組隊報名)
以上各組報名若未達四隊時,男子組、入門組及女子組得併組參賽。
八、報名期限:即日起至12 月9 日(星期五)13:00 止,逾期大會得不受理
報名。
九、賽前會議:請報名各校於12 月9 日(星期五)14:00 準時參加,若
未參加者,大會所有之決議不得異議。
十、報名方式:
(一)報名作業一律採用電腦網路線上報名,網址如下:
http://register.nsysu.edu.tw/kbridge2016c/
(二)每隊可報領隊、隊長各一人,出賽隊員 4 至6 人。凡報名後擬更改
隊員名單時,(1)報名尚未截止:直接上網更改;(2)報名截止後:須
於第二場比賽前提出。
十一、競賽規範:
1.所有隊伍須於08:00~08:30 完成報到,未完成報到及就坐完畢(第一
場比賽位置)之學校,每逾五分鐘扣1VP,10 分鐘2VP…以此類推。
2.本項賽事比照世界大學橋藝錦標賽進行運動員宣誓,若違反運動規則,
2
情結重大者得取消其參賽資格。
3.參賽隊員均應遵守規則,服從裁判;裁判於比賽中對相關隊伍所有
紀律性罰分,一律不得上訴。
4.凡規則有明文規定或有同等意義之解釋者,以裁判之判決為最終判
決,不得提出異議。
5.比賽期間如有選手或教練侮辱裁判情事發生時,除按規定停止該選
手出賽外,並報請有關單位議處。
6.長官或來賓致詞時,請各校隊員遵循運動員規範,若有吵雜或干擾賽事
之進行者,裁判得依權責紀律性罰分處理且不得上訴。
7.進入比賽會場之所有隊職員均需佩帶隊職員、教練或賽員證《須註明學
校及代表隊名 》,違反規定者一律不准入場。
8.每場比賽桌上皆備有紙張,若需詢問對手相關問題者請以紙張填寫,若
未經報備於牌桌上交談者,裁判將以罰分處理;觀戰之家長或教練請保持
安靜。
9.依賽事規定,同隊賽員不可於公開室觀看同隊賽員比賽,違者裁判將以
罰分處理。
10.公開室開放觀戰,但是不可以跳桌觀戰,違反規定者將禁止進入公開室
觀戰。
11.若有賽事相關疑義請報請裁判裁決,請勿於賽場內大聲喧嘩以保持賽員
優質競賽空間。
12.其餘相關競賽公告請詳閱競賽辦法以維護賽員權利。
十二、獎勵方式:
1.報名隊數 18 隊以上錄取 6 名, 12 至 17 隊錄取 4 名, 9 至 11 隊錄
取 3 名,4至8隊錄取 2 名,頒發獎狀以資鼓勵。
2.各組冠軍隊伍的指導老師,按「高雄市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教職員工獎懲補
充規定」,依成績證明各校自行敘獎。
3.本市各校優勝名次依教育局年度獎勵辦法,自行申請績效獎勵金。
4.工作人員表現優異者,按「高雄市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教職員工獎懲事件補
充規定」自行獎勵。
十三、承辦此活動之相關工作人員及帶隊老師依規定於6 個月內辦
理補休, 惟課務自行調整。
十四、
(一)本項賽事納入12 年國教, 國中組獲獎學生將由105 學年度
高雄區高中職免試入學招生委員會審查小組認定, 是否納入12
年國教免試入學超額比序競賽項目採計參賽項目。
(二)為維護競賽公平性,各隊賽員若獲獎,需上場1/3 場次以上始發給獎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