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打孩子這件事到底什麼時候開始發生的 ?
我想,是在周圍的長輩一直對我說:「該打了~該打了~」的時候。
之後,我便用手掌打過孩子兩次,再之後,便是母女兩個抱著一起痛哭。
不久,又是聽從長輩的經驗,從壞的的竹蓆取來的一隻細細長長的長竹籤,然後我跟把拔居然還煞有其事的試打過…打自己,接著彼此還交換心得:
「嗯~~會痛ㄋㄟ...不過還好不傷...打了沒痕跡。」
接著便實行的3次所謂的體罰。
而這樣的體罰我真的覺得~~太好用了!
之前孩子拗起來,我得讓自己死掉上億個腦細胞,花上半個多小時解決讓她拗起來的事情跟情緒;不只要打斷手邊的工作,還得不斷深呼吸去撫平自己的怒氣。
而這一體罰之後,我雖不狠打,可是孩子一次就怕了,教養的時間整整少了9/10;因為只要一打,問題5分鐘就解決了。
不過,幾天過後我開始發現狀況越來越不單純,我以為我節省了9/10的時間,但是問題發生的次數開始*(乘於)10。
也就是說,錯誤的行為在我一次又一次的體罰壓抑下,孩子開始選擇讓它分次釋放,更令我心驚的是,以往連做”壞事”都坦蕩蕩的孩子,開始會眼神游移的在尋找你轉身的空檔,於是孩子變得有些畏縮、有些遲疑、有些不可愛。
甚至在晚上開始作惡夢。
問了孩子噩夢的內容,孩子說:「因為…馬麻好可怕。」。
不否認,打孩子有一種快感(不要說我變態),除了我可以及時的制住孩子的行為,還可以為自己的情緒找到ㄧ個明顯又快速的出口。
只是我開始變得不耐煩,而且是無時無刻的不耐煩。
奇怪的是,我並沒有感覺到不對勁,因為只要孩子一”犯錯”(這個年紀太容易了),我漲滿的情緒隨時有地方宣洩,還可以冠上一個虛偽又浮誇的藉口~~我是在敎孩子。
所以無論孩子想跟你說話、提問、撒嬌、撒野,我會開始無所謂的打發,就等著孩子來觸動我轉得緊緊的發條,好讓我抄家法去。
結果,我差點毀掉的母女間的信任。
因為她開始害怕我肢體上的大動作,我只要手一舉高她就躲到角落去,帶著警慌失錯的表情、帶著惶恐不安的眼神、帶著戒慎恐懼的表情…對我這個應該愛護她的媽媽。
於是我決定收手,決定緊急煞車。
雖然說傳統包含了很多美德,但打孩子…絕。對。不。是。
孩子是需要被了解的,她的搗蛋完全是因為她要了解事物的界線到底在哪裡?
打,雖然可以讓她很即刻的退回界線之內,卻敎不懂她,那一條線到底真實的存在哪一個位置。
走過的堅持不打跟誤入歧途的打了幾頓,後者除了留下當壞媽媽的慚愧感,對於親子間的成長其實並沒有帶來什麼助益。
對孩子的尊重真的不能只放在嘴上說說,而在孩子幼小的還沒辦法分辨何謂”自尊心”時,對他們肢體、肌膚上的愛惜,便是尊重的基礎,一種教會孩子懂得怎麼尊重別人、而旁人也該怎麼尊重自己的基礎概念。
尤其當我們希望孩子未來遇到的人,都能夠真正的尊重她們時,身為父母的我們就必須是第一個,把孩子當成對等個體來尊重的人;也為有我們把孩子當成一個對等的生命個體來看待時,才不至於真的以為「打是為她好」。
為了一個人好所以打他,這件事,其實真得很荒謬。
*****************************
以上文章寫於2009年女兒3歲那一年,
很開心在那之後我從沒有破過戒,
打孩子的荒謬戲碼,
沒有再出現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