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去7-11繳費,遞出兩張帳單後,櫃檯小姐說:650.後面有人排隊,我快快奉上全額.今天出門有點倉促,沒來得及事先註記總額.費用雖已繳了,還是習慣用心算確認.前算後算,怎麼算都是610,將收據再交給原來櫃檯小姐,她用了計算機,也算了610.很不好意思的退了我40元.基本上,人總有失誤的時候,給錢之前,最好自己預先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