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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y媽

出庭

2011年01月25日
下午3:41到場
法院4樓第9法庭
攜帶委任書

天ㄚ~居然要跑法院成了被告
3點20幾分就乖乖到庭外候傳
隨著時間分秒接近
心臟胡亂跳動
鼻息忽快忽慢
緊張逐漸升高
手會抖
啊~~~~~~(讓我慘叫一聲釋放一下)
收到老公加油打氣的簡訊也無法安撫情緒
我是好人耶~怎會淪落至此出庭_img_1
而此刻
我就坐在被告席上(妳可真鳥不起呀!)

審判長開口說話了.....
「這個浴室漏水..房子屋齡多久了?」
「將近20年了」簡單 我可以立即回答
「修繕款17000元.妳們....」隨即目視我與原告.示意一方說話
審判長直接切入重點耶
不理會訴狀上原告亂說的"被告均不置理"那含血噴人的話語

上回調解會委員是讓對方先表述的
等了10幾秒對方似乎沒有先開口的打算
於是..我吞了口口水
「ㄜ..ㄜ那個房子我入住至今從未在浴室動工或裝潢.師傅很難抓到漏水原因.建議整個打掉重做.依據公寓大廈條例樓板為樓上樓下雙方共有.因此主張修繕款應為共同負擔.但對方只願意負擔5千元.我希望事情盡快解決.惡緣不要再繼續結下去.所以願意退讓一步負擔1萬元求結果圓滿.此外我會損失一座浴缸.並吸收馬桶與安裝的費用.但對方仍堅持只出5千...上次調解不成後.我有自行做了簡單的修繕...」呼~我聽到自己聲音裡的抖動(厚!妳真是沒用)

審判長轉頭示意原告說話
「那個漏水不是共有的部份.是他們的管線...」
原告講了一堆她自認為的
現在我回想不出她的內容
也許是緊張讓她也講得哩哩落落

「妳說是樓上的問題.這妳必須負起舉證.證明漏水起因在樓上.那要找人鑑定.鑑定費用1萬元.申請人妳要先墊.等責任歸屬再看由誰出這一萬塊.但責任不見得在對方身上喔~畢竟房子已經快20年.自然龜裂是有可能.什麼事都還沒做就先出了1萬元.划算嗎??我們審理這種漏水案件非常非常多.很少碰到像妳樓上這個鄰居這麼好的欸.願意處裡還願意退讓.妳知道有多少樓上的是理都不想理的.或是來到這裡雙方破口大罵的.我覺得她願意這樣退讓真的很好.1萬多塊也不是多少錢.小事有必要走到法院嗎?鄰居大家以後還要相處實在沒必要這樣...」
厚厚!這個審判長壓抑很久了嗎^^"
大概處裡多這類型鳥事
難得遇到有人像我態度這麼乖的
還有
他稱讚我也讓我嚇一跳ㄟ
從來沒有像這一刻
感覺到瘦巴巴的四眼田雞也能這麼帥勁

聽完這些
突然原告就說不出話來了
「對方說她有修繕.現在還有漏水嗎?」一陣沉寂後審判長繼續問
原告:「是沒有..但是她沒告訴我說她有修繕...」
審判長:「對方要出1萬.妳的意見呢?要出7千嗎?」
原告:「...我先生不要...」
審判長:「對方只要你出七千.其餘的她都會自行負責」
原告:「....」
審判長:「人家要出一萬就是不要再走法院了.這樣好了.他出1萬.妳出5千.這2千我幫忙出好了..」加重語氣中
審判長希望人民走和解路線

原告:「可是....」
從起訴狀上看得出來
這回他們是連5千也不想出
連訴訟費用也寫著由被告負擔
但審判長的氣勢讓對方說不出真正的想法

審判長轉頭看我「對方不肯.妳的意見呢」
「我已經有退讓了...而且花這個錢.做出來的浴室是很醜的..但我也是願意ㄚ」我回答
審判長:「目前沒漏水.不和解.觀察2個月.沒漏水妳也不用告了」
於是...散會!!

法院一天要審理的案件非常多
等待的時間裡好多人進進出出的
就聽到2個律師談論自己的案件
律師甲「鑑定費一人出一半吧」
律師乙「我的當事人不要ㄚ」
甲「你最近都跑哪邊的案件」
乙「台北跟桃園..桃園"兄弟件"比較多.最近那個跟在白朗身邊的那個.潛逃大陸10多年.2岸合作.還是回來了」
甲「那不是很好賺」
乙「某某律師專做兄弟件.都講行話.我都聽不懂.兄弟付錢阿莎力.他賺翻了」
哈!什麼時候老公耳聽八方的本事讓我學會啦
還有好多個車禍不出面賠償之類的
話說回來
像我們這類的小事走法院只會讓人看笑話吧
所以被速速結案
也不算結案
我猜2個月後還要來報到

回家的路上
心情輕鬆許多
胸口大石暫時搬離
2個寶貝關心問結果
我想了想
這暫時的結局其實是雙輸
煩惱並沒有獲得最終的解脫
換一個家仍是我們一家人最深切的盼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