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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小霏

愛的刺青

2008年08月04日
刺青的人不是我.是我老公
其實寫下來是怕自己以後忘了
年紀大了.很多事情都需要靠日記來提醒
跟老公從交往至今已快11年了
大約是在第3年.也就是老公當完兵的時候
不知道他哪裡來的勇氣.居然跑去刺青
當時的我看到後.第一個反應其實是很害怕
因為我先想到婆婆一定不能接受(那時候只是伯母而已啦)
後來老公有點失望.因為我是驚嚇大於一切
(他以為我會非常感動...)
多年後.我才能感受到他對我的..怎麼說呢
有勇氣把對方的名字刺在手臂上
我不知道那需要怎麼樣的衝動去完成
我能做得只有..紀念它

刺青:我的英文名字SCARLETT(我的最愛-亂世佳人郝思嘉的名字)
愛的刺青_img_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