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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我棒棒傑♥

給孟傑老師的信--這樣合理嗎?

2012年11月12日
各位老師,妳們好:
孟傑最近接連破壞班級的公物,
老師們也很「理所當然」的認為家長有義務代為賠償,
就像孟傑之前摔壞班級上課用的收錄音機,後來又摔破同學的水壺,
我們也都很「認份」的自攬責任,另購新品提供作為賠償。

但是孟傑是個沒有行為能力的孩子,
我們將孩子交給學校,在學校的時間老師便有責任與義務保護並且管束孩子;
若是因為老師們的一時疏忽讓孩子有機會犯下過錯,
卻要由家長承擔完全的責任,於理...似乎說不過去;
但是於情...
孟傑這次又摔破志工阿姨們的杯子,讓志工阿姨沒有杯子可以喝水這是事實,
所以我們願意「贈送」6個全新的杯組給志工阿姨,
算是感謝志工阿姨們的辛勞,
小小禮物不成敬意,還望志工阿姨們笑納;
同時以上所言若有得罪或是冒犯老師們之處,也希望老師們能夠見諒,
謝謝老師,妳們辛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