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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bo媽

一把火

2007年06月22日
今天下午上美容院做頭髮,
我特地找了一個標準的機車停車格(有畫白線的喔)停放我的愛車,
並加上大鎖。
停車格是畫在「我要買水果」水果店的門前。
(店家:新店市建國路上)
經過四個小時,
當我回到停車現場,
卻發現有人將我的機車硬是拉出停車格外,
停在違法的區域(停在並排汽車的後方),
我馬上去請問此家店的員工。

沒想到他們的一位員工說:
「我們要卸貨啊!誰叫妳叫了老半天也不來移車。」
我聽了這句話很傻眼,
天呀!我為什麼要移車呢?
又不是我亂停車,
這裡可是合法的公用機車停車格耶!
我很擔心警察早已照相開單,
如果真的收到罰單,
還不知道該如何申訴。

回家後我依舊很生氣
氣到晚餐都吃不下
馬上寫了一封檢舉信投到縣長信箱
檢舉這另類路霸
寫完後總算消氣一些
我想我如果收到罰單
應該會向蘋果日報投訴吧

還有還有
我以後絕對不會去這家買水果
不管他的水果有多便宜
混蛋至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