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陳惠伶表示,當街罵人「肖仔」,確實可能觸犯《刑法》妨害名譽中的公然侮辱罪,可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如果是以強暴脅迫的手段下公然侮辱,則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不起訴機率很高」不過,陳惠伶強調,「公然侮辱侮罪的構成要件為需眾人都所見、所聞,也就是要在很多人都可看見、聽見的處所進行,但是這個案子現場只有三個人,而且第三人說法又對被告有利,因此,檢察官不起訴的機會相當高,被告還可提誣告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