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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新聞:無視國定假日 勞工局:違法最少罰6千

2011年04月06日
兒童節 僱主:大人不必放假
無視國定假日 勞工局:違法最少罰6千
2011年 04月06日 【林海全╱台中報導】今年兒童節恢復為國定假日,台中有上班族投訴,公司照常上班不讓員工放假、也不給加班,公司理由竟是「兒童節是小孩的假日,成年人不必放假」拒絕。中巿勞工局表示,假日上班薪資需加倍或給予補假,違者勞工局可依《勞基法》向僱主開罰。


「只能忍氣吞聲」
許先生向《蘋果》投訴,其友人任職亞格齒輪公司,前天兒童節但公司不給假,也不算加班費。他說:「我替朋友抱不平,他不敢表態,公司這樣是吃人夠夠,兒童節學校都放假,有家庭的小孩該怎麼辦?總不能把小孩獨自丟在家裡。」
從事餐飲業的黃小姐也說,按規定的確該補假,但為了「混口飯吃」,只能默默接受公司的要求,兒童節照常來上班,「兒童節上班也沒有補假或算加班貴,不過顧三餐就不能計較,只能忍氣吞聲。」


「不想做可跳槽」
亞格齒輪公司負責人侯宜君昨則回應,去年十二月底,公司安排下半年度行事曆時,即已開會向員工宣布,今年兒童節不放假,也沒有任何員工有異議,「我們只是中小企業,如果員工不想做,可以跳槽到公家機關上班,國定假日一定放假。」


薪資要加倍給付
勞工局主祕廖宗侯說,假日上班雖經員工同意,薪資也要加倍給付或給予補假,否則違反《勞基法》,可向僱主開罰最少六千元,員工若有異議,可到勞工局網站下載申訴單或寫電子郵件,勞工局收到案件後,會派員前往稽查。

來源: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