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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記者

2008年12月14日
"李豔秋不但法律外行,而且新聞也不專業。她夫婦跟陳水扁結的樑子很深,但也不能拿新聞節目這樣亂搞亂罵。這種新聞記者、新聞工作者,實在低俗淺陋,乃是社會的負面元素。難怪,許多人說媒體是台灣的亂源。"---淺談記者

淺談記者
文�Xuser
最近讀了一本書,是曾為中央社記者、中華日報社長、監察委員的黃肇衍女士所寫的個人新聞工作回憶錄《記者》。

黃女士開宗明義指出,記者寫稿,就是要寫「自己懂的」。這四個字,看起來平常,其實非常困難;因為,新聞領域甚廣,採訪記者不可能樣樣都懂,要寫出一篇讓專業受訪者滿意、又讓讀者看得懂的文稿,很不容易。

這,只能由「做準備、做功課」來加強;前中央銀行總裁謝森中就常常向採訪他的記者說:「妳要回去看看書再來問。」

環顧眼前的媒體,這種需要「看看書」的記者,實在太多;如今,第一線的記者總是亂問一通,而第二線的撰稿記者則不是寫「自己懂的」,而是寫「自己猜的」。所以,陳水扁會被求刑幾年,媒體早已寫得滿天飛,好像他們就是檢察官。

其次,記者最讓受訪者頭痛、害怕的是,記者通常不是寫受訪者想要表達的重點,而是寫記者本身認為有新聞賣點的內容(通常是負面的)。許多受訪者,在接受訪問的時候,都是相當高興,但隔天見報,看到新聞內容,臉都黑了一半;所以,最近流行「新聞稿」,把新聞發佈者或受訪者自己想表達的內容白紙黑字寫清楚,讓記者去抄,如此,出搥的機會較小。(口頭訪問,常常不經意講出一些不該講的話,而這些話又通常具有新聞賣點。)

昨晚,李豔秋主持的「新聞夜總會」就是如此。三位來賓當中,有兩位一再強調:「是否起訴某人,端看證據深淺而定;而檢察總長每天走訪特偵組,就是要檢視起訴書裡的證據陳述是否周延,如果證據不周延,就不能起訴。」

但是,李豔秋卻一再強行扭轉,把主題引入「到底要求刑幾年」、「檢察總長干涉辦案」上頭,結果,讓一位來賓脫口而說「妳外行」!

的確,李豔秋不但法律外行,而且新聞也不專業。她夫婦跟陳水扁結的樑子很深,但也不能拿新聞節目這樣亂搞亂罵。這種新聞記者、新聞工作者,實在低俗淺陋,乃是社會的負面元素。難怪,許多人說媒體是台灣的亂源。

我的感想:在新聞採訪上,受訪的專業人士必須「深入淺出」,而採訪的記者必須「淺入深出」。

「深入淺出」,大家都懂,而「淺入深出」,就是,在自己不熟悉的領域裡,必須做好準備功課,仔細弄懂採訪內容,並且一定需要求證,如此,才能寫出具有深度而負責任的文稿。

中央社是一個比較高階的新聞機構,我們還可以從「中央社訊」的新聞裡,聞到一些比較專業而傳統的新聞文字。這,有如餐桌上的一杯開水,雖不起眼,但是其實相當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