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才我們去中工三路黃昏市場旁看一間房
位在福安六街7樓頂樓
是沒有管理員的社區電梯大樓
租金含管理費16000
傍晚看到591新刊的有含平面車位
馬上打電話過去問
接電話的小姐是屋主女兒她告訴我有車位所以馬上約晚上看房
去到那看屋時屋主太太與女兒都在
老公提要看一下車位時屋主太太卻說車位不租
並跟她女兒說車位她爸爸自己要停
屋主女兒又跟我說她要再跟她爸爸確認
我們下去停車場看車位時發現根本是機械車位不是平面車位
但好在是高度足夠我們的小可還停得進去
機車也是停進社區內但卻是停露天的
此屋合法的屋內是還不錯
位在頂樓所以有增建違章的一間空間
只是那違章的空間我們去時有看到外面小雨裡面也下雨
也因為位在頂樓所以有很大的屋頂平台是他們這戶佔用的
所以若我租下我的花花是有地方住的
屋主太太說那屋頂平台別的住戶也都不會過去
所以都是她們使用的
屋內還含一堆家具家電但屋主太太表明不要搬走要給房客用
家具家電狀況都非常好
但我們也表明我們自己都有家具家電
後來我們看看後
先跟屋主女兒說請她問清楚車位是否有要一起租
若有我們再考慮
若沒有車位我們就不考慮了
回家後老公說再想想吧
我是想到除了車位問題還有這地下停車場不是坡道
是汽車升降機
這點我有點反感
看完屋後回家
到我們巷口看到整個逢甲公園都是人頭與機車
真的看起來好像暴動一樣
人山人海的每個人都冒雨也要滑手機抓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