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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onestone

to La New

2016年03月21日
 
本人於今年 1/24 至新店中正店送修一雙鞋,該鞋乃三年前於該店購買。修理費用 1850 元 1/24 已付清。店員當時表示因卡到農曆年假,故三月初以後才可能修好。本人於 3/10 去電請教何時可能修好?店員表示不清楚,但另有他人於 3/11 上午覆電本人,告知必將於 3/20 之前完工並通知本人前往該店取鞋。

唯直至 3/20 禮拜天下午五點為止,本人均未接到通知電話,乃於 3/20 下午五時許再次去電新店中正店,詢問送修之鞋到底何時可以修復。接電話之店員小姐迅即指稱該鞋早已於 3/16 送回門市,並稱當日已電話通知本人,是本人不接電話。

經查本人手機通聯紀錄,除了該店於 3/11 Fri 上午 11:31、告知本人一定會在 3/20 之前修復的電話以外,並無任何其他未接來電。

此鞋既已修復,店員的服務技巧及態度上之瑕疵也就可以不必計較。唯該店員若公然說謊,事實上並沒有以電話通知卻謊稱已經通知、並將通知未完成的責任推卸為是本人不接電話,那就非常不可原諒。

敬請貴公司詳查此事,並回覆本人。謝謝。

石某
2016/3/21 星期一 9:11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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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protected]
17:56 03/21

石小姐您好:
很抱歉造成您的不便與困擾!
目前已經確認鞋子維修完成。

關於去電通知的部份,在此跟您致歉,
因為3/16執勤的門市人員,直接查詢系統,沒有經過仔細確認就回覆您錯誤訊息,
我們已經責成門市主管再教育、若有違反公司制度將依規章懲處。
門市人員並非惡意欺騙或者歸咎於您,也感謝您的體諒。
以上回覆。
我們將繼續努力改進以服務更廣大顧客


若有任何需要歡迎再與我們連絡

感謝您的來信


La new客服組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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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雙鞋子今晚就委請兒子去幫我取回來了,我實在不想再去那家店。

多謝真有用的兒子。

至於這個牌子,以後就再見不聯絡了。


2016/3/21 Mon 1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