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ebook pixel code

『丫敏』麻麻

明天要上班了

2006年05月22日

明天要上班了_img_1

明天要去新港上班
7:00-12:00 13:30-5:30
一個月1萬8+全1仟,固定休日
三個月後如果穩定,可以再加薪
而且中餐固定吃公司餐廳
覺得制度還不錯,是做行政人員
本來要去市區做網咖
但薪水一樣,倒不如在新港
必竟從家裡去市區要20分
所以就馬上答應明天要來這裡上班
希望這是一個好的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