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雞圈與狗窩

心魔8年殺3人-最高院辯生死

2013年10月08日
http://tw.news.yahoo.com/心魔8年殺3人-最高院辯生死-213000553.html

昨晚去美容院洗頭時
電視剛好播到這個議題

看到陳性男子92年殺死姐妹花後,特赦,
99假釋,出嶽後刊登報紙又殺死應徵的27歲女子
又看到顧律師在法庭上為他辯護

以一個母親的立場
我不懂為何不能判他死刑
若說判無期徒刑,或有教化的期待
但他不就也服過刑了嗎?
6年的時間,對他來說難道是空白嗎?
還是6年的空窗期,無法餵養他心中的魔鬼
所以一出嶽,就立即設局殺人

當顧律師嚴詞搬出2公約時
有沒有想到立約的精神
公約保障弱勢族群的生存權
但,在殺人的當時,誰才是弱勢
一張精障證明,並不能代表他無預謀或犯意
如果無法消彌這天生所帶來的惡意
那這張證明,只是讓他繼續殘害百姓的保護傘而以

yahoo版上有人說的好
有時覺得
犯人是主謀
法官是幫凶
律師是打手

尤其看到顧律師在法庭上
一直繞著人權打轉
一邊恣意的翻著書件
完全感覺不到他是出內心的認為委託人還有感化機會的
在我的感覺,就只是為了名聲而以
真的
惡性重大的罪犯何來人權
他們有人權,我們呢?
社會的公平正義倒底在哪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