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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費流感疫苗今開打..身份證.健保卡記得帶

2008年10月01日
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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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費流感疫苗今開打 身份證.健保卡記得帶 免費流感疫苗今天起開打,符合免費條件的對象可以就近到醫療院所接種,全台各地衛生局所免掛號費,一般醫療院所則需要掛號及診察費,提醒民眾接種疫苗時,要記得攜帶健保卡及身份證件,國小學童部份,則依衛生單位與學校協調安排時間,在學校集中接種。(徐韻翔報導) 年度的公費流感疫苗十月一號起全面開打,今年免費接種疫苗對象,包括半歲到三歲嬰幼兒,六十五歲以上老人,重大傷病患與國小一到四年級學生,以及安養機構住民和醫事人員等。 衛生署疾管局副局長施文儀提醒,符合資格的民眾,記得攜帶健保IC卡和身份證件前往醫療院所或衛生局所接種,此外,今年年滿七十五歲以上的長輩,可以再免費打一針肺炎鏈球菌疫苗,只要沒有發燒或是身體不舒服的症狀,一次同時接種兩種疫苗,省下二次就醫的費用,一般若要自費這兩種疫苗,市價就要約兩千元。 至於收費標準,各醫療機構有所不同,衛生所不需要收取任何費用,醫院方面,六十五歲以上老人、罕見疾病患者只需要掛號費,滿6個月以上到三歲的幼兒,則比照現行幼兒常規接種收費方式,國小學童經家長同意在學校接種者也不需負擔任何費用,民眾如果有相關疑問,可撥打衛生署疾管局免付費諮詢專線1922查詢。至於自費流感疫苗部份,各地醫院會從十月一號起陸續開打,讓一般民眾自費施打。

免費肺炎鏈球菌疫苗接種12/15起擴大接種

2007年12月25日
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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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費肺炎鏈球菌疫苗接種 一、 自96年12月15日起,擴大接種滿24個月以上、48個月以下本市幼兒免費接種肺炎鏈球菌疫苗至疫苗用完為止,除疫苗免費外,其餘掛號費、診察費等均需自行負擔。 二、 接種者應攜帶證件︰1.全民健保卡2.兒童健康手冊 三、接種地點: 接種地點 電話 地址 仁愛院區 27093600 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4段10號 中興院區 25523234 臺北市大同區鄭州路145號 陽明院區 28353456 臺北市士林區雨聲街105號 婦幼院區 23916471 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2號 忠孝院區 27861288 臺北市南港區同德路87號 和平院區 23889595 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2段33號 仁愛院區附設松山門診部 27653147 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4段692號 仁愛院區附設信義門診部 87804152 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15號 仁愛院區附設大安門診部 27390344 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3段15號 中興院區附設中山門診部 25013363 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67號 和平院區附設中正門診部 23210168 臺北市中正區牯嶺街24號 中興院區附設大同門診部 25948971 臺北市大同區昌吉街52號 婦幼院區附設萬華門診部 23395383 臺北市萬華區東園街152號 和平院區附設文山門診部 86611621 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3段220號 忠孝院區附設南港門診部 27868756 臺北市南港區南港路1段360號 忠孝院區附設內湖門診部 27908387 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9號 陽明院區附設士林門診部 28836268-13 臺北市士林區中正路439號 陽明院區附設北投門診部 28912670 臺北市北投區中和街8號 國立台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小兒科) 23123456 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7號 財團法人新光吳火獅紀念醫院(小兒科) 28332211 臺北市士林區文昌路95號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台北榮民總醫院(小兒科) 28712121 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二段201號 財團法人臺灣基督長老教會會馬偕紀念醫院(小兒科) 25433535 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92號 台北市立萬芳醫院(小兒科) 29307930 臺北市文山區興隆路3段111號 國軍松山醫院(小兒科) 27642151 臺北市松山區健康路4段131號 振興醫院(小兒科) 28264400 臺北市北投區振興路45號 財團法人長庚紀念醫院(小兒科) 27135211 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199號 國軍松山總醫院附設民眾診療服務處(小兒科) 27642151 臺北市松山區健康路4段131號 財團法人基督復臨安息日會臺安醫院(小兒科) 27718151 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424號 臺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小兒科) 27372181 臺北市信義區吳興街252號 財團法人國泰綜合醫院(小兒科) 27082121 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四段280號 三軍總醫院附設民眾診療服務處(小兒科) 27082121 台北市內湖區成功路2段325號 http://www.health.gov.tw/Default.aspx?tabid=36&mid=441&itemid=19575 大同區健康服務中心 ******************* 可惜鮪魚太小不符合接種年紀 而丸仔呢..早在2歲多就自費去打過了...我想政府也不會退我錢吧!哈哈^_^

六歲兒醫療補助

2007年12月24日
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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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醫療補助 六歲兒醫療補助 ■補助項目 (一)第一類兒童: 1.補助急診、住院之掛號費及部分負擔費用。 2.補助7次兒童健康檢查掛號費及健康諮詢費。 (二)第二類兒童: 1.補助門診、急診、住院之掛號費及部分負擔費用。 2.補助7次兒童健康檢查掛號費及健康諮詢費。 3.補助住院醫療費用自付額部分,扣除(或免除)健保部分負擔費用後之其它健保自付醫療費用,補助金額核實給付並以每人每日1,000元、全年14,000元為上限。 註1:以上各類補助於民眾就醫時由特約醫療院所直接扣除補助金額,再由特約醫療院所直接向衛生局申報費用核付。 註2:掛號費及部分負擔給付標準: *掛號費:一般門診、健康檢查補助掛號費50元,急診補助掛號費80元。 *部分負擔:依據中央健康保險局之規定。 ■健康檢查�疾病諮詢指導 檢查/諮詢指導地點:辦理中央健康保險局兒童預防保健之臺北市兒童醫療補助特約醫療院所(詳如附件"94年度特約醫療院所")。 時程: •配合全民健保兒童預防保健服務進行。 •未滿1歲諮詢及指導4次。 •1歲至未滿2歲諮詢及指導2次。 •2歲至未滿3歲諮詢及指導1次。 •每位3歲以下兒童最多可使用7次。 ■衛生局諮詢專線 23457715~23457718 ■目的 維護本市兒童身心健康,促進兒童正常發展。 ■實施日期 90年2月1日開始實施 ■對象 (1)第一類: 設籍本市0至6歲參加全民健康保險之兒童,且其父母之一(或監護人)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滿2年者。 (2)第二類: 1.設籍本市0歲至6歲參加全民健康保險之兒童,且具本府社會局核定之低收入戶身分者,或經本府社會局核定之特殊個案,無力負擔醫療費用者。 2.設籍本市0歲至12歲參加全民健康保險之兒童,且符合行政院衛生署公告之罕見疾病患者,或經中央健康保險局核定符合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範圍者。 ■兒童醫療補助證申請方式 持相關證明文件至臺北市各區健康服務中心辦理,如經審查資格無誤,現場立即核發兒童醫療補助證,證件並於查驗後歸還。 ■申請兒童醫療補助證應備相關證明文件 (一)第一類兒童: 1.兒童及父母之一(或監護人)之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正本 2.父母之一(或監護人)私章 (二)第二類兒童: 1.兒童之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正本 2.父母之一(或監護人)私章 3.其他證明文件: 低收入戶─低收入戶證 罕見疾病患者─診斷證明書 重大傷病者─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核定審查通知書或重大傷病卡 特殊個案者─本府社會局核定之證明文件 ■就醫地點 張貼「臺北市兒童醫療補助特約醫療院所」標誌之醫院或診所(詳如附件)。 ■就醫使用方法 1.於特約醫療院所就診時,主動出示「臺北巿兒童醫療補助證」及「全民健康保險IC卡」,以減免相關醫療費用。 2.就醫時未能即時繳驗兒童醫療補助證者,應於就醫日起7日內(不含例假日)攜帶兒童醫療補助證及相關醫療費用收據至醫療院所辦理退費事宜,如逾此期限恕不受理退費﹔另如於就診後始申請兒童醫療補助證者,亦不得辦理退費。 ■主辦單位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醫護管理處,洽詢電話:23457715-8共四線。 ■各區健康服務中心地址及洽詢電話 松山區健康服務中心(八德路4段692號) 27671757 中山區健康服務中心(松江路367號) 25014616 萬華區健康服務中心(東園街152號) 23033092 內湖區健康服務中心 (民權東路6段99號) 27911164 信義區健康服務中心 (信義路5段15號) 27234598 中正區健康服務中心 (轱嶺街24號) 23215158 文山區健康服務中心 (木柵路3段220號) 22343501 士林區健康服務中心(中正路439號) 28813039 大安區健康服務中心 (辛亥路3段15號) 27335831 大同區健康服務中心 (昌吉街52號) 25853227 南港區健康服務中心 (南港路1段360號) 27825220 北投區健康服務中心(石牌路2段111號7樓) 28261026 醫護管理處特照股 相關附件: 95年度兒童醫療補助費用申請總表(住院) 95年度兒童醫療補助核付表暨收據 95年度兒童醫療補助費用申請總表(門急診) 96年度特約醫療院所 http://www.health.gov.tw/Default.aspx?tabid=289&mid=726&itemid=5172

無照保母 將禁止照護幼兒

2007年01月25日
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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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照保母 將禁止照護幼兒 更新日期:2007/01/25 07:10 記者:記者薛荷玉�台北報導 教育部草擬新法,未來沒有執照的保母,不能再收費幫人帶孩子,否則會被處六至卅萬元的罰款,且抓到一次罰一次。 教育部昨天通過「兒童教育及照顧法」草案,規定在立法通過後三年內,三親等以外、且收取費用的保母,如果帶不滿兩歲的幼兒,一位保母最多只能帶兩個小孩,且必須取得保母證照;如果是二至六歲的幼兒,一位保母最多可帶三名,且一定得取得教保人員證照。 但如果是由祖父、祖母或姑姑、舅舅帶孩子,或是臨時請朋友幫忙、且未收費,就不受該法中保母的資格限制。 教育部整合原內政部主管的兒童及少年福利法與教育部的幼稚教育法,成為全新的「兒童教育及照顧法」,把學齡前的保母、托嬰中心、幼稚園、托兒所、安親班等過去幾乎是三不管的人員、機構都納入管理;這項草案預計本月底送行政院審查。 近來虐童事件頻傳,教育部擬定新法,希望統合整個托育體系。但教育部的草案,仍被實務界認為窒礙難行。 教育部認為,目前保母缺乏管理,雖然政府推廣證照制度多年,但因沒有罰則,多數保母仍然無照,街頭巷尾的歐巴桑誰都可幫人帶小孩,照護品質及幼兒安全堪慮。

善用勞保 生育小孩很Easy

2006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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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用勞保 生育小孩很Easy 善用勞保 生育小孩很Easy 【經濟日報�記者洪凱音、陳芝艷�台北報導】  國內生育率逐年下降,主要是許多媽媽考量「薪水太少」、「托兒所太貴」。其實媽媽們若善用勞保資源,生小孩時不但可先拿到一筆生育給付,之後若請假在家帶小孩,還有育嬰津貼可領,可減輕生育上的經濟壓力。  根據勞委會統計,去年勞保生育給付的核付件數為10萬餘件,核付金額達25.73億元,都較前年成長。目前符合請領生育給付的條件,是只要參加勞保滿181日後早產者,或參加勞保滿280日後分娩者都可申請。請領的金額都是按平均月投保薪資一次給與生育給付30日。  舉例來說,小美一年前工作且參加勞保八個月後離職,94年12月1日又再加入勞保,今年5月23日離職,合計中斷工作前後勞保年資為13個月左右,符合投保滿280日的規定,若小美生產前六個月所申報的投保薪資都是40,100元,即可領到40,100元(40,100元×6個月�6個月)的生育給付。請領生育給付時,除了相關申請書外,要另外準備嬰兒出生證明或載有生母及嬰兒專欄的戶籍謄本正本。  此外,根據經續會結論,勞委會近來也在研議將提高育嬰津貼,未來女性上班族除了可請兩個月產假外,只要小孩三歲以下,最長還可請三年的留職停薪育嬰假,而且育嬰假還有津貼可領。  女性勞工只要請留職停薪育嬰假六個月以上,將可領取六個月投保薪資四成的育嬰津貼;若留職停薪育嬰假不超過六個月,請領月數將以實際請假月數為依據。若女性勞工在請完育嬰假後復職,還可再領六個月、投保薪資一成的育嬰津貼。  換言之,只要女性勞工生育,除了一次性的勞保生育給付以外,最高還可領到六個月、投保薪資五成的津貼。以今年5月全體被保險人平均月投保薪資2萬6,606元計算,等於每人每月最高可領1萬3,303元,可連領六個月。 【2006/10/25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育嬰假放寬 可申請育嬰津貼

200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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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勞委會:育嬰假放寬 可申請育嬰津貼 -------------------------------------------------------------------------------- 【大紀元10月2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二十六日電)台灣行政院勞工委會今天召開委員會議討論育嬰留職停薪制度,確定修改「兩性工作平等法」,刪除申請育嬰假只限三十人以上企業限制,同時將修改「勞工保險修例」、「就業保險法」,將勞保生育給付調高為三個月,勞工還可另申請最多六個月育嬰津貼。 勞委會副主委蘇麗瓊說,推動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制度是行政院「大溫暖、大投資」的政策,主要為落實兩性工作平等法,今天會中確定修法大方向,重點是將兩平法中,原本只適用三十人以上企業規定刪除,符合平等原則,但細節配套下次會議再討論。 根據勞委會統計,到今年八月就業保險法投保人數有五百四十一萬多人,其中任職三十人以下企業者約二百一十一萬人,因兩平法還適用對象包括軍公教及勞工,未來可申請兩年育嬰留職停薪假人數至少增加二百一十一萬人。 依照勞委會構想,勞基法產假薪資將納入勞保生育給付,也就是目前勞工八週產假期間,由雇主給付的薪資,未來修改勞保條例,改由政府依勞工投保薪資給付,讓勞保生育給付由一個月提高為三個月,避免有些雇主為減少支出,在勞工請產假時用各種方法開除勞工。 另考量讓勞工婦女生產後得到更好的休養,勞委會還要修改「就業保險法」,未來申請留職停薪育嬰假時,還可領取最多六個月育嬰津貼,費用擬以目前全部所有勞工保險投保人平均投保薪資半數核發,每個月約一萬三千五百元,由就業保險基金支付。 不過,勞工育嬰留職停薪假不限婦女,男性配偶、未婚者也可申請,五百四十一萬名投保就業保險法勞工,休嬰育留職停薪假時,可以請領育嬰津貼,最多領六個月,主要是不希望勞工離開職場太久。 勞委會綜合規劃處長李來希說,目前就業保險投保婦女每年生育人數約七萬七千人,但實際申請育嬰假者非常少,去年才一千九百八十九人,勞委會調查,未來如果實施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有四成五的人願意申請,估計政府每年將支出的育嬰津貼為新台幣二十八億四千萬元。 李來希解釋,推動留職停薪育嬰津貼,除了希望讓生產婦女得到更好照顧外,嬰育假期間,雇主可聘請臨時契約工,對短期就業勞動參與率有幫助。 10/26/2006 9:28:41 PM 本文網址: http://www.epochtimes.com/b5/6/10/26/n1499712.htm

「育嬰假」全面實施 中小企業反彈

200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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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嬰假」全面實施 中小企業反彈 -------------------------------------------------------------------------------- 【大紀元10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許惠安綜合報導)台灣行政院勞委會26日通過全面開放育嬰假,不再只限30人以上的大公司,據悉,此項婦女福利將使全台灣211萬人以上受惠。不過,女性上班族則擔心,兩年後雇主是否不聘用?企業界則反彈的表示,措施上路之後,小公司倒閉的情況勢必激增! 勞委會26日召開委員會議,討論育嬰留職停薪制度,確定刪除「兩性工作平等法」中,申請育嬰假僅限30人以上企業的限制;會議中,勞委會也計畫同時修改「勞工保險修例」、「就業保險法」,將勞保生育給付由一個月調高為三個月,未來勞工還可另外申請最多六個月的育嬰津貼。 女性上班族:不敢休 勞委會通過育嬰假適用全體勞工,女性上班族覺得雖然這是為婦女爭取福利,但長達兩年的留職停薪育嬰假,女性雖表認同,但敢真正休的人卻不多。 據中廣新聞報導,女性上班族有些私下抱怨,現在大環境景氣不好,平常努力保住工作都不容易了,若這項政策實施下來,對女性上班族而言,無異是緣木求魚,看得到吃不到。 另一方面,也有女性上班族擔憂的指出,育嬰假對女性勞工來講是好事,但因為對企業而言負擔太大,可能變成企業藉此將女性勞工解雇。 中小企業:像「原子彈」般震撼 中小企業方面則表示,無法讓員工享有長達2年的育嬰假,否則將無法運作,不管2年育嬰假留不留薪,一旦上路,都會造成如「原子彈」般的不小震撼。 中小企業協會理事長林秉彬表示:最多半年的「育嬰津貼」,因為由「就業保險基金」支付,人事成本不會立即增加,企業界原則支持。但是連「一個蘿蔔一個坑」的30人以下小型企業也適用,勢必危及企業生存。他預期:措施上路之後,小公司倒閉的情況勢必激增! 放「育嬰假」可以同時請領最多六個月的「育嬰津貼」,經費來自「就業保險基金」。林秉彬表示:「就業保險基金」七成由僱主提撥;制度調整之後,原本由單一僱主支付的八週產假薪資,等於變成由全體僱主均攤七成。 雖然給付增加,但不會立即增加企業付擔,原則支持。不過,「育嬰假」擴及三十人以下的小公司,企業界無法認同。他預期:措施上路後,無法適應轉變的小型企業,倒閉情況恐怕會激增!「小公司只要有人請假,就好像被槍打中了一樣,就受了傷。 他認為:「育嬰假」全面實施,可能出現育齡婦女就業遭排擠的現象。由於勞委會決策過程,中小企業協會並沒有被諮詢;他希望近期內能夠跟勞委會進一步溝通。 勞委會:勞工有錢可領 據中央社報導,勞委會副主委蘇麗瓊說,推動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制度是行政院「大溫暖、大投資」的政策,主要為落實兩性工作平等法,但細節配套則會於下次會議再討論。 依照勞委會構想,勞基法產假薪資將納入勞保生育給付,也就是目前勞工八週產假期間,由雇主給付的薪資,未來修改勞保條例,改由政府依勞工投保薪資給付,讓勞保生育給付由一個月提高為三個月,避免有些雇主為減少支出,在勞工請產假時用各種方法開除勞工。 另考量讓勞工婦女生產後得到更好的休養,勞委會還要修改「就業保險法」,未來申請留職停薪育嬰假時,還可領取最多六個月育嬰津貼,費用擬以目前全部所有勞工保險投保人平均投保薪資半數核發,每個月約一萬三千五百元,由就業保險基金支付。 不過,勞工育嬰留職停薪假不限婦女,男性配偶、未婚者也可申請,五百四十一萬名投保就業保險法勞工,休育嬰留職停薪假時,可以請領育嬰津貼,最多領六個月,主要是不希望勞工離開職場太久。 勞委會綜合規劃處長李來希說,目前就業保險投保婦女每年生育人數約七萬七千人,但實際申請育嬰假者非常少,去年才一千九百八十九人,勞委會調查,未來如果實施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有四成五的人願意申請,估計政府每年將支出的育嬰津貼為新台幣二十八億四千萬元。 李來希解釋,推動留職停薪育嬰津貼,除了希望讓生產婦女得到更好照顧外,嬰育假期間,雇主可聘請臨時契約工,對短期就業勞動參與率有幫助。@(http://www.dajiyuan.com) 10/27/2006 4:04:56 PM 本文網址: http://www.epochtimes.com/b5/6/10/27/n1500721.htm

育嬰留職津貼

2006年0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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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嬰留職津貼 男性也能領-蘋果日報950522 【王玉樹╱台北報導】  根據內政部統計,台灣人口持續高齡化、少子化,原本預估二○一五年「人口零成長」已提前於今年發生。勞委會估計,未來十五到六十四歲勞動率人口將更趨下降。為提高婦女勞動參與率,勞委會昨天說明,預定發放的「育嬰留職津貼」將分「留職津貼」與「復職津貼」兩種發放,且男性也可領取。  將分兩種發放  勞委會綜合規劃處處長李來希表示,育嬰留職津貼將分為「留職津貼」與「復職津貼」,育嬰假期間每月只能請領平均投保薪資兩萬七千元的四成,即一萬零八百元;復職後工作滿六個月才能領取另一成津貼,即兩千七百元,一次領取六個月。預定修法後於明年起發放。  台北市女性權益促進會理事長李兆環昨在會中主張,政府應仿效國外,強制男性請育嬰假。李來希表示:「未來男性也可領育嬰津貼,但夫妻只能一人領取。」  「育嬰留職津貼」規劃草案 資料來源:勞委會  津貼  依勞保平均投保薪資27,000元的5成計算,每月領取13,500元,最多6個月。留職期間先逐月領取平均投保薪資的4成;復職後滿6個月,最後1成一次領取  對象  經僱主同意申請留職停薪育嬰假勞工,夫妻只能一人領取 ------------------------------------下一則------------------------------------ 育嬰津貼 受雇勞工均強制適用 記者徐國淦�台北報導  勞委會規畫的「育嬰留職津貼」出現重大轉折,原本規畫卅人以上企業才要強制實施,目前已修正將所有受雇勞工均強制適用,勞工只要提出申請,雇主不得拒絕。不過,為避免雇主人力調度困難,勞委會傾向同意雇主可以定期契約工、派遣勞工替代。  勞委會主委李應元日前指出,勞委會研擬發放「育嬰留職津貼」,待六月的經濟永續成長會議有共識後,可望於年底前提出「就業保險法」的修正草案。新制短期將以投保勞保的婦女為推動對象,中期再擴及軍公教,最後擴及所有婦女。  勞委會規畫的「育嬰留職津貼」分「留職津貼」和「復職津貼」兩部分,育嬰假期間每月可領一萬零八百元的「留職津貼」,最長六個月;復職後工作滿六個月,可再領一筆一萬六千二百元的「復職津貼」。 【2006/05/24 聯合報】 @ http://ud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