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臻&樂媽咪

違者重罰 育嬰假 全體勞工適用

2007年12月13日
唉~遲來的正義啊~
自己的決心也不夠~只能說運氣不好啦!!

違者重罰 育嬰假 全體勞工適用

 立法院十二日初審通過「兩性工作平等法」修法,全面擴大育嬰留職停薪適用範圍,未來全國所有受僱者只要符合資格都可申請留職停薪,不再受限於卅人以上的事業單位。雇主不得拒絕勞工申請育嬰假,違者也新增罰則,最高可處十萬元。
 此外,未來配偶的陪產假也從兩天增加為三天,陪產期間工資照給。

 朝野在衛環委員會聯手修改「兩性工作平等法」,送出勞工大禮,擴大育嬰假施行範圍。至於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由於朝野歧見過大,藍綠立委修改「就業服務法」草案觸礁,擇期再審。由於衛環委員會只剩下周議程,能否在本會期闖關仍有變數。

 立法院昨天初審通過將「兩性工作平等法」更名為「性別工作平等法」,涵蓋性別多元概念,同時擴大育嬰留職停薪申請對象,藉此鼓勵生育。

 根據初審通過條文,未來受僱者只要任職滿一年,子女三歲之前,都可申請留職停薪,不限性別,但不得超過二年。勞委會統計,未來適用企業新增九十萬家,受惠勞工約一八一萬餘人。

 此外,勞工申請育嬰留職、生理假、產假、家庭照顧假等請求,雖然法令宣示雇主不得拒絕,但沒有罰則,造成法令規定成效有限。根據統計,將近五%事業單位沒有提供產假,四五.八%沒有提供育嬰假,申請復職者也有二四.四%無法復職。此次修法則新增罰則,雇主違反規定可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以落實立法美意。

 新法也修正「家庭照顧假」適用範圍,由僅限三十以上事業單位受僱者,擴大到五人以上的單位。

 全國約八成的公司行號,如果遇到家庭成員發生嚴重的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需親自照顧時,得請「家庭照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