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11.07星期一特殊境遇補助申請一年一次每一年都要複查並提出延長申請今年的公文期限是105.11.04當媽咪拆開公文時已經是昨晚11/6今天一早跟公司告假一小時趕去區公所辦理有時候真的覺得政府這是擾民之舉既然申請人符合此條件就直接給予延長就好為何要每年都還要親自去跑一趟區公所,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