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6/5三天三夜。
*6/3凌晨已達台中,老公因公事去台中工業區,我是順便下台中。所以老公說一趟路下來了,要帶我趕去屏東吃OTORO。SO 6/4凌晨又飛奔到屏東。真的是飛奔,因為被警察的雷射掃到開了一張罰單,限速110測速139。
*老公說要帶我去東港吃黑鮪魚,真的只是吃鮪魚而已。所以這趟屏東之行我除了吃到黑鮪魚之外,不是顧電視就是顧小孩。
*6/5趕中午的喜宴,所以一早又從屏東飛奔回台北。又是坐了一整天的車,緯小寶又睡一整路了。
*如同三天遊日本,五天遊歐洲。
*謝謝老公的辛苦。
*一定要心存感激,否則下次沒得玩了。哪都別想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