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送盼上學時,我車子的右後方遭機車追撞,打11O,等了快50分鐘,警察大人才到現場(大人說:他們弄錯了.跑去另一個事故現場,我當場3條線,110,我打了至少5次).還好我先在地上畫好了線,將車移至路邊,不然,整條路一定會大塞車,可憐了我的2條手臂晒的比去馬來西亞5天還黑(今天的太陽也太毒了吧!)此事故判定為對方責任(因後車未保持安全車距),原廠估價5千,對方買單,結束這件事,只是盼晚了2堂課才到學校,她也是受害者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