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都要去總公司報到一次,去那做什麼呢??就是去領領零用金、把發票交給總公司這種微不足道小事,這件浪費人力的事,在我到職後,就有跟總公司小姐建議:1.發票以郵寄過去即可.2.零用金部份更可以匯到我薪資帳號去。怎奈人家都不接受我的意見,後來想想:偶爾外出去逛逛,打發打發時間,其實好像也不賴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