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身體皮膚又有點不舒服,過了幾天依然都沒有好,只好下班後再去南崁街上-找醫生報到。還好小診所都沒有什麼人,等待了一下就輪到我了,醫生問完診、看完症狀後說:這種症狀要治療二個星期左右,今天先開七天的藥給我使用,再星期再來覆診。我還問了醫生:這症狀是被哲哲爸給傳染的嗎?醫生非常賭定的說:是我自己造成的。啍~~被哲哲爸逃過一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