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媽媽請假去稅捐處面試
兩個職缺共有17個人應徵
參加面試的主管告訴媽媽他們每個同仁工作都要常常加班
還說媽媽現在的單位及主管是他們的上級長官
意思大概是他們不敢用媽媽,以免得罪長官之類的
後來媽媽知道其實稅捐處的工作並沒有他們說的要常態性的加班
不過反正他們大概不會用媽媽
只好另外再找囉
媽媽只是覺得,這裡的人好像都一點也不重視人才
他們沒用媽媽真的是他們的損失,因為地方稅是媽媽的專長
一般的稅捐處通常很欠缺法律人才,懂稅法的法律人更是少之又少
可是這裡的人(包括台中市政府)好像根本不管人力如何配置最好
不在乎是不是適才適任,不管公文品質如何
只重視表面的積效,例如公文辦結積效、電話禮貌測試、人員通過英檢比例等
每一樣都有排名,每個月就只想爭這種排名
面試時稅捐處的主管還問媽媽有沒有考過全民英檢
媽媽說還沒去考,但我以前有考過托福
後面那句話對他們似乎一點意義也沒有,連問也懶得問一下
他們只在乎我有沒有考過全民英檢,根本不在乎我的英文程度如何
這就是台中市稅捐處(台中市政府也一樣)
回頭想想以前媽媽待過的花蓮和台北市稅捐處
媽媽現在才知道自己當初其實受到很大的禮遇
為了讓媽媽能發揮所長,花蓮和台北稅捐處都特地挪出行政救濟的職缺給媽媽
媽媽當初以為這是理所當然的
現在才知道不是
也許真的如媽媽的一個同事所說
是媽媽以前的運氣太好,而不是現在的單位太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