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96)第0023號_公告公司線上即時通訊軟體使用之相關規定
主旨:為落實企業資訊安全,提高工作效率,本公司員工使用線上即時通訊軟
體應依本公告之規定辦理。
說明:
一、本公司禁止員工利用線上即時通訊軟體聊天,看股票或論及公司機密。
二、本公司員工除因業務範圍之需要外,不得使用線上即時通訊軟體(如MSN、Yahoo messenger、Google Talk、SKYPE…等)。
三、具體實施內容如下:
1.凡已安裝線上即時通訊軟體者,非經重新申請,將於96年9月1日起停用。
2.於業務範圍內需使用者,即日起應向資訊中心透過電子公文「表單使
用」à「即時通訊申請單」提出申請,申請時應載明需求理由,並同
意「限於業務範圍內使用」及「同意公司側錄對話內容、連結網址」,
經主管核准後由資訊中心開放使用權限。
四、除上述具體實施內容外,新進同仁應簽定「網際網路和電子郵件使用規
範契約書」,以使公司員工了解自我權益及應遵守之規定。
五、本公告相關規定自96年9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