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離職太多,還要退錢,太麻煩。一、自2013/3/1起薪資發放相關規定調整如下表:項目現狀(變更前)變更後發薪日當月15日次月5日計薪區間當月1日至31日上個月1日至31日出勤計算區間上個月1日至31日前月26日至上個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