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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丸子媽咪

照心臟超音波注意事項

2009年12月29日
注意事項
★★★台大醫院各項檢查注意事項41號說明書
★★★小兒心臟超音波檢查注意事項說明書

檢 查

小兒超音波檢查室 聯 絡
電 話 23970800轉3963
一 般 注 意 事 項
※檢查時間為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於上午8:30及下午1:30可開始持電腦結帳單至檢查地點辦
理報到後至候檢,並以報到之先後順序作檢查,若於檢查
前30分鐘尚未報到者,視為放棄。
※如需更改日期,請於預約檢查日之前二日持電腦預約檢查通
知單至檢查單位辦理,或與檢查單位電話聯絡,否則視同放
棄。
※倘因故不能依約訂日期前來檢查,視為放棄。
※對說明書內容若有疑問,請向轉診中心或檢查單位人員洽詢。
特 殊 注意 事 項
一、檢查前注意事項:
1.受檢者(2歲以下)需接受鎮靜催眠者,檢查前三小時請勿
餵食。
2.有藥物過敏史須事先告之。
3.作經食道心臟超音波者,必須禁食6至8小時。

二、檢查中注意事項:
請讓受檢者靜臥並使其不哭泣,若無法合作者,需接受鎮
靜催眠。

三、檢查後注意事項:
1.若有接受鎮靜催眠者,應於清醒後先餵以少量清水,無
嘔吐不適症狀再餵食。
2.請於檢查後四個工作天(檢查當日及例假日不算),自行
約掛門診或依醫師原預約門診時間看檢查結果。
3.若作經食道心臟超音波者,於檢查後一小時才可進食。

四、其它注意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