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甜粿媽

腸胃炎注意事項

2006年0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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腸 胃 炎 (Gastroenteritis)


消化道因刺激及發炎而出現嘔吐、腹瀉的症狀,通常是由病毒引起,不必經過食物即很容易的傳染給他人。不潔的食物、對食物的過敏或食物的突然改變,亦會引起腸胃炎。




  疾病症狀

從輕微的嘔吐,然後腹瀉到一直嘔吐並伴有腹部疼痛、痙攣及發燒的水狀腹瀉,視發炎程度而有不同。


一般來說,24 ~ 48 小時內會自己轉好。


  注意事項

在家裡休息。


多喝水、鹽及葡萄糖的混合溶液,到症狀消失為止。


腹瀉時每半小時喝一次,直到尿液呈白色透明為止,此時可以喝果汁、清湯及粥等軟且清淡的食物,約 2 ~ 3 天後再進食平日的食物。


兩天內沒有恢復或沒有相當程度的改善時,要去看醫生。


可以吃止瀉劑,但不能因此不補充液體。不可服用抗生素,否則症狀反而會惡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