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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喬媽咪

心痛

2007年09月30日
今天看見這個新聞真的很心痛
明明事實不是這樣子的
阿壽不是被撞死的,而是因為駕駛不肯停車察看,不肯下車,不肯報警,阿壽是被車子壓住窒息而亡∼
這件事發生兩年了,為何尚未和解?
便是因為事發後該女子便急速脫產,明明是開著賓士汽車的有錢人
卻還對阿壽的父母冷言冷語,根本不想談賠償的事情
一條寶貴的生命就這樣消殞,兇手卻還可以減刑,天理何在?
真的很心痛

撞死博士生拖行4.8米 女子減刑為11月
更新日期:2007/09/29 04:39 記者: 陳俊雄�北縣報導
女子謝淑靜駕車撞上台大醫學院博士生張淵壽,又拖行4.8公尺致死,檢方依故意殺人提起公訴。板橋地院審理後發現,謝淑靜肇事後一時緊張誤踩油門,才把張淵壽輾入車下釀成不幸,昨日改依過失致死罪判處1年10月徒刑,並在減刑後判處11月徒刑。

由於本案尚未和解,家屬提出附帶民事賠償部分,目前仍在板橋地院審理中。

這宗意外發生在九十四年七月二日上午,當時就讀台大醫學院微生物研究所博士班一年級的張淵壽,利用假日到學校作研究,卻在新莊環河路遭準備迴轉的賓士車擦撞。

判決指出,這部由謝淑靜(女、49歲)駕駛的賓士C230汽車,為了繞上大漢橋取巧在禁止左轉的路口迴轉,才會和張淵壽的機車擦撞。

判決表示,張淵壽遭撞後整個人彈往汽車前方,謝女在車禍後極度慌張,又疑因踩錯油門加上車輛暴衝、無法打入P檔(停車檔)等因素,把躺在地面的張淵壽身軀輾入車底。

事後警方根據地上血痕估算,張淵壽卡在賓士車底,遭到謝淑靜開車拖行長達4.8公尺。

更要命的是,謝女在事發後忘記將車輛熄火,加上賓士車車體龐大,經過警方央請附近工廠以堆高機將張淵壽拉出車底時,張淵壽不僅身上胸、頸、腹部多處嚴重受傷,部分皮肉也被灼熱的排氣管燙焦了。

板檢承辦檢察官簡美慧認為,謝女預見繼續拖行可能造成張淵壽死亡後果,但她卻不停車等候救援,反而繼續駕駛汽車,導致張淵壽卡在車底並遭拖行4.8公尺,直到路人呼救這才停車,因此在去年十二月偵結後依殺人罪將謝淑靜提起公訴。

板院合議庭則根據多位證人證詞,發現謝女在撞上張淵壽後因驚慌過度而嚇呆了,又在慌亂中無法停下車輛,據此認定謝淑靜在事發當時並無殺人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