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經考慮~喬爸還是決定自存臍帶血因為我的50gGlucoseintolerancetest也沒過,不能公捐最後選定信望愛臍帶血基金會不過今天收到臍帶血採集盒跟合約書後看了一下合約書~感覺蠻悶的~怎麼乙方(產婦)只有簡單的義務,卻沒有什麼權利甲方(基金會)卻有一堆的權利呢?沒有寫明乙方的權利受到損害時該如何補償卻只有甲方的損失賠償~怪怪的捏~這下子又要頭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