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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cky

MAMI關東橋被車A到

2017年12月16日
第一次在爸比快上台北交流道 被台小客車A到
到警察局去
兩個超年輕小夫妻沒保車險
但費用賠償很爽快
還送來新竹
當面簽和解書

第二次MAMI 與小庭在三重夜市
夜市小巷內 被休旅輾過左腳掌
所幸照X光 沒大礙
就是腳掌黑青
三重媽緊張了好一會
堅持去警察局備案

這次是今年第三次車關
關東橋買晚餐在待轉區迴轉
被一台車A到 他說並沒看到我 所以就撞上
我是覺得車好像快撞到我
及時跳車 所以人沒事
真是阿彌陀佛
但對方的新車 刮到我的車 兩片車門留下了長條痕刮傷
當下他決定報警
我車體也被刮傷了
警察剛好正在對面處理另一起早先的車禍

其實我也有些小錯
應該停過去點
或者眼看要撞上
在閃過去點

問警察說迴轉該停哪才對
警察說他也不知
因為道路規劃不是他們設計的


作筆錄時
警察說 他們是做車禍處理
與判斷誰對誰錯是兩碼事
所以要判對錯
得另外鑑識才行(監理所申請: 費用3000)
我的摩托車是老車
但也新生多處傷痕

人沒事 已是大幸
我想對方車新 應該有保險
現在就等待對方保險公司處理吧

希望今年壞運過
好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