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老闆下指示,今年特休沒休完的,要在12月底之前,全部休光光,我還剩下11天,12月週二、周四,加上年底的一個禮拜,都排休,算一算12月只上12天班,還有更狠的,明年3月底之前要把"2009年"的假全部休完,那之後有事要請假呢?就是以事假論"扣薪",怎麼這樣勒?身邊同事整天靠么,本來很有信心,也聽的我心情糟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