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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爸爸受傷事件後,讓我省思幾件事情..... 跟婆婆關係變好了嗎? 與其說變好,到不如說比較有說話了,我那不輪轉的台語, 總算進步一些,這段期間來來返返,大姑都會擔心我太累而影響上班的問題, 婆婆勒!?哪裡會想那麼多?我今天這麼做是義務的,本來我應該這樣, 最好我天天上林口載她,看她的寶貝兒子,誰叫我是他兒子的老婆, 立場不同罵!我對爸爸的傷一直都是很樂觀,不像婆婆、大姑那麼想不開, 甚至大姑擔心到辭職不幹了!就是要照顧爸爸,突然間,我真的覺得我這個 當老婆的,好像沒什麼用..... 一個家庭裡出一個為家裡鞠躬盡瘁的兄弟姊妹,真是天大的好福氣! 我跟娘家的哥哥弟弟都沒那麼親呢! 只不過~日後....大姑年老生病,我相信老公絕對沒法像大姑對他 做的那樣,若家裡又還會發生在更重大的事情,我看大姑會倒下去.... 這幾天翊哲還挺乖的,跟爸爸出事的那一個禮拜比起來,真的好很多, 星期天爸爸開刀的那6個鐘頭,也沒有要我帶他買玩具,也沒亂發脾氣! 倒是東西吃太多,ㄛ了3次便便,我差一點以為他拉肚子,原來是吃太多 東西了,有一天晚上自己默默的吃完10顆水餃,重點是水餃個頭挺大的, 食量比爸爸還大,叫爸爸要檢討檢討了~ 昨天也問了爸爸嗯嗯的問題,待了10幾天,總有嗯了吧! 總算有~男人的尊嚴也被拋在腦後,這輩子爸爸的屁屁 除了婆婆跟我看過外,護士也加入了,哈! 我發覺小孩真的不能沒有媽媽,剛出事那3天待在醫院, 翊哲非常沒有安全感,事後回想起來,他老是動不動發脾氣, 就是怕媽媽沒有陪他,幾天下來,情緒緩和很多, 至於這個爸爸,我看翊哲一點都不在乎,也沒有說想爸爸之類的, 該這麼說爸爸這個角色,似乎當的很不盡責優! 前幾天看到一篇文章,寫的真好阿! 陳安儀 今晚(4月15日)去錄「新聞挖挖哇」,由「賈靜雯的爭女案」 談「現代女性的多重角色」。 在後台,我習慣性的先閱讀節目腳本,準備待會兒上台要說 的內容。讀著、讀著,我看到企製寫的一句話,低頭思索良久。 于美人剛好走過來,我坦白的說:「怎麼辦?這一句話我回答不出耶!」 那個問題是:「到底女人要怎麼樣做,才算是一個『盡職的好母親』?」 我真的答不出。 這期的「天下雜誌」訪問了我,我因為組織了「媽媽社群」, 而登上封面。但如果你問我,「妳是一個好母親嗎?」 老實說,我真的不敢回答:「是!我是一個好母親。」 什麼是好母親?什麼是盡職的母親?什麼是對孩子最好的母親? 我想,這世界上應該沒有人能回答得出來。 我曾經對賈靜雯相當熟捻,她剛踏進綜藝圈時,跟我同一家公司, 日後也經常碰到。關於她的風風雨雨,我想我知道的應該比別人 多很多。對她的個性、緋聞、私人作為,我不予評論,也不是 本文要討論的重點。但我要強調,她是一個天生的藝人、 一個很優秀、也很努力的的演員。 但是,在整件爭女事件中,我卻看不到孫家對她工作及專業的尊重、 對她事業成就的讚美、對她演藝生涯的評價。夫家口口聲聲說, 她不愁吃穿、不需工作,夫家可以按時給她生活費。舅舅劉正中 (抱歉,我跟劉導播以前也很熟,因為他曾經是我們節目的導播。) 甚至逼問:「妳愛名利?金錢?還是女兒?」最好笑的是一個叫做 周丹薇的女人,她出來說,孫家之所以不讓孩子見媽媽,是因為賈靜 雯結婚五年,不到五分之一的時間待在家, 所以她「不是一個好母親」、「不盡職」。 換句話說,一個女人就是一條生孩子的母豬,她生完孩子之後, 生存在這個世上唯一的目的,就是在家帶小孩。只要她不愁吃穿、 有錢花、有房住,她就「不可以」、「不應該」、也「不需要」 工作,更別說她要有自己的事業,或是做任何她想做的事情。 在這裡,他們完全漠視了一個女人工作的成就感、滿足感,與安全感、價值感。 如果按照周丹薇的理論,五年不到「五分之一」的時間在家, 就是一個「壞」媽媽,那麼,全台灣有無以計數的「壞」爸爸。 這些「壞爸爸」們的老婆跟老婆的娘家岳丈,都應該把孩子遠遠 的帶到國外去,不要讓壞爸爸跟小孩見面,反正,他們一年只有 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待在家。 賈靜雯沒有時間陪伴小孩,是一個不爭的事實。孩子需要母親的陪伴, 也是一個不爭的事實。但是,一個沒有時間陪伴孩子的母親,選擇了 事業與成就,將來自會得到與孩子的疏離惡果,這個代價是她自己要 承擔的。這跟她有沒有權利見小孩?有沒有權利跟女兒合拍一支廣告? 一點兒關係也沒有。 天下雜誌報導,宮崎駿畫了這麼多動人心弦的卡通、教導父母多陪伴 孩子成長的卡通,在大家眼中,是一個一百分的導演;然而,他在 他兒子的眼中,卻是一個「零分」的爸爸。賈靜雯是一個幾分的媽媽? 將來自會有她女兒去評斷-----在這世界上可以批評她是不是一個 「好母親」的,也只有她的孩子-------就像是一個「假性單親媽媽」 的先生,到底等不等於一個「壞先生」?只有他太太可以評斷。 我只是對於現在的台灣人,對於女人「有自己的事業」這件事評 價竟然這麼低,感到十分意外。綜觀每家報社記者,都依照賈的說 法,將她堅持持續工作解讀為她要為娘家付貸款。事實上,如果賈 靜雯直言不諱自己就是喜歡拍戲、熱愛工作、喜歡賺錢、不想要待 在婆家照顧孩子,她有錯嗎?她就該死嗎?就算她不是一個眾人眼 中的好媽媽,但她就該被迫與孩子劃清界限嗎? 工作與事業,除了提供「收入」,也提供「快樂」、「自在」。 伊能靜與賈靜雯,都追求成功的事業,卻都不得婆家的喜愛。 我們的社會不去指責追求事業成就的男人,卻追殺事業成功的女人。 一個事業成功的男人,雜誌報導不會去計算他一年有多少時間待在家? 但是對一個事業成功的女人,她卻必須要同時是一個兼顧家庭、 照顧好孩子的女人,否則她就不算是個「好女人」。 我在節目中說到,我有一個非常好的女朋友,事業相當出色。 在我們這個年齡創業的女人,幾乎都有幼小的孩子。她因為工作忙碌, 回到家往往孩子已經由菲傭陪伴入睡。某個假日,孩子難得跟她同榻 而眠,半夜醒來,發現身旁的是媽媽不是菲傭,於是大哭:「我不要 妳!我要阿姨!」她聽了非常心酸。但是,想了片刻,她心一橫, 從此讓孩子跟菲傭睡。她說:「這是我的選擇。我知道我不能夠樣樣俱全。」 我聽了,默然無語。我知道,這樣的選擇,我做不到;但是, 我卻絕對不會因為自己的專心於母職而去指責對方。因為, 這並沒有有「對」、「錯」可言。因為每個人的選擇都不一樣, 不同的選擇,有不同的結局。 人生,就是這樣。 要什麼時候,我們才會學會,尊重一個不想要為小孩放棄事業的媽媽? 要什麼時候,我們才會學會,尊重一個願意放棄事業回家照顧小孩的爸爸? 我想,到時候才能算是稍微男女平等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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