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論今天很不乖!!!
.上課不認真聽老師講,唸課文時在玩課本,
不但被老師嚴詞糾正,還被罰『最後一個』離開教室。
.今天的小測驗不專心,寫錯了兩題。
.晚上趁媽咪睡得不醒人事時,偷偷起來看電視。
媽:「為什麼今天的表現這麼不好呢?」
論:「...」
媽:「在學校要怎麼樣?」
論:「要認真聽老師說。」
媽:「那睡覺呢?」
論:「不可以再起來看電視。」
媽:「你都知道,那怎麼還這樣做呢?」
媽咪覺得,論論現在這麼沒定性,一定有原因。
每天中午從正音班回來後,
阿嬤並沒有讓小傢伙睡午覺,而是看電視!
有時還會在傍晚時到公園玩個兩三個鐘頭,
每每吃完晚餐,兩小子就會昏昏欲睡,
若不幸在這時打了個小盹兒,就會撐到十一二點都還精神百倍了。
於是,媽咪和阿嬤商量,以後中午回來,
無論如何都得讓小朋友睡個午覺,
才能讓他撐到媽咪晚上回來陪寫功課。
媽:「昨天媽媽說過了,再讓老師說你不乖,就要扣一張乖寶寶貼紙。」
論:「嗯。」自已從集點卡上撕下一張貼紙還給媽媽。
媽:「自己說說看,以後再這樣不乖的話要怎麼辦。」
論:「就罰我..三天不能看電視!」
媽:「好啊!就這三件事哦!任何一件事沒做好,就罰三天。」
論:「嗯。」
媽:「處罰期間如果再犯,就再往後加。」
論:「三天加三天是六天,六加三是九天、九再加三..是十二天!」
媽:「對。如果一直沒做好,就一直不能看電視。」
論論和媽媽打勾勾約定好了呢。